文 | 希文(媒体人)
电影《牛来》最近火了。因其建模粗糙、台词生硬、画质极差,反而吸引了一些猎奇观众去观看,仅仅几天,票房暴涨到几百万。
大连有影院表示,接到通知下架《牛来》,不再上映。大连某影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那个片子那么差,你们为什么要看啊?昨天反正下文了啊,大连不让放,大连人做的,怕影响大连形象。”
目前网络上查询不到是哪一级什么部门通知下架《牛来》。
这样一部“烂片”是怎样上映的?
《牛来》的出品方是大连璟园文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前身为装饰工程公司,全片主要演职人员仅母子两人,成本也很低。《牛来》导演自己走了审批流程,获得公映许可,合法合规,全国排片。国家电影局公示,影片《牛来》公映证号为电审动字〔2024〕第33号。
从法律上看,没有任何问题。
这样一部从法律流程上没有问题的电影,是怎么在中国某一个地区,被不知道什么部门给下架了。这个问题,在我看来,比《牛来》这部电影本身,要重要的多。
从普通电影评价标准来看,《牛来》的确是烂片。
“我想豆瓣应该增加一个负分功能”、“烂得难以置信!”、“简直十分糟糕”、“这种片子在大学里都毕不了业吧”、“这种东西能过审真是匪夷所思”。
翻看影评及网友在影院拍摄的照片,除了大多数说烂片之外,也有一些不同解读。
“挑战当下审核体系的巅峰之作”、“这场视觉禅修,值得二刷”、“太超前了,时间会证明牛来的”。
其中玩梗、凑热闹、审丑、猎奇想必不少,但也许真有人从不同角度看到了其超越之处。
不由得想起周星驰作品《大话西游》,在香港地区上下两部票房合计只有五千多万港元,严重亏损,导致周星驰创办的彩星电影公司倒闭。在内地票房更是惨淡,上座率极低,很快撤档。被不少人批评“糟蹋西游记”。
可在今天看来,《大话西游》绝对是好电影,甚至有人说他看了500遍。
电影、音乐、绘画等艺术领域,很多先锋内容需要普罗大众甚至是艺术家们一定时间来接受。
像我们都知道的立体主义奠基人之一的毕加索、印象派开创者之一的莫奈等人,早期都是被主流评论家挖苦、媒体嘲讽,经过了很多年才被接受。如果当时他们也被某些组织通知下架,现在可能也就不会有这么多精彩的作品出现了。(在纳粹占领期间,收缴现代派画作、禁止公开展览、很多艺术品被销毁,不少艺术家被迫流亡)
艺术领域,在法律许可范围之内,我们需要对作品有一定程度宽容,这不难理解。当然,我本人是绝对不会花钱进电影院看的,这是我个人自由。
但谁有权力让它下架,让想去看“烂片”的人看不成呢?
《电影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已经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现国家电影局)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出停止发行、放映或者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的决定;对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的电影片,著作权人拒绝修改的,由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决定停止发行、放映。
法律没有单独授予地方政府撤销公映许可、叫停合规影片权力。唯一有权依法全国强制下架已拿到龙标电影的只有国家电影局,并且会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得出结论,大连某个部门,下架《牛来》这部电影,剥夺了当地人有观看他们认为“烂片”的权利。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也强调“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我理解的法制社会,对普通民众来说,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来说,是“法无授权即禁止”。每个人、每个部门都能清晰知道自己可以做哪些行为、不同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
导演为做一个电影,和他的母亲“手搓”五年,自己走审批流程拿到上映许可,这件事本身已经很让人吃惊了。电影可能是烂片,被人嘲讽、吐槽、夸奖都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有人去看甚至二刷也是他个人自由。
个别地方部门,非法限制当地人看“烂片”的自由,其恶劣影响要比一部烂片要大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