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仅退款被恶意滥用

2026-09-01 16:16:01 作者:admin 阅读数:252673
  文|祝小同

  近日,贵州瓮安一位外卖女老板的遭遇引爆舆论:一名顾客多次点餐后以各种理由申请“仅退款”,这次称烤鱼“洒漏”,老板忍无可忍上门理论,结果发现鱼和烤串都快吃完了。更讽刺的是,老板因对方是“老熟人”还特意多赠了十余串烤串,却依然未能幸免。

  这已不是孤例。山东烟台一螺蛳粉店主同样被同一顾客频繁“仅退款”,无奈上门恳求“放过”,最终警方以涉嫌敲诈立案。从“恶意退款”到“敲诈勒索”,行为性质正在起变化。当“仅退款”被滥用为“零元购”,它割裂的不仅是商家与顾客的信任,更是对法治与规则的公然挑衅。说到底,这不是什么“薅羊毛”,这就是赤裸裸的抢劫——只不过披上了一层“规则漏洞”的外衣!

  规则善意被滥用,小商家成了“提款机”“仅退款”的初衷是简化售后、保护消费者,本是一项善政。但在实践中,这一规则正被部分人恶意利用,沦为“白嫖”工具。商家举证难、申诉通道不顺畅,面对“已读不回”的顾客和平台的自动退款,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这些恶意退款者并非因为餐品真有质量问题,而是利用平台“偏向消费者”的审核机制,编造“有异物”“洒漏”等理由。商家一旦选择妥协退款,就相当于贴钱请客。对于本就薄利的小微餐饮而言,这种反复“薅羊毛”行为无异于经营噩梦。贵州这位老板之所以气不过上门,正是因为每一单退款背后,都是真金白银的损失和劳动价值被践踏。那些躲在手机屏幕后面、把商家当“冤大头”的人,摸摸自己的良心——你咽下去的每一口饭,都是别人起早贪黑的血汗钱,你怎么好意思吃得下去?

  平台责任亟待归位,莫做“恶的助推器”在此类事件中,外卖平台的角色颇为微妙。一方面,平台是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另一方面,在商家与顾客的纠纷中,平台往往倾向于“息事宁人”,甚至跳过商家直接为顾客退款。说白了,平台就是拿商家的钱给自己买口碑、买用户粘性——牺牲小商贩的利益,换取平台的“用户体验”数据,这笔买卖做得多精明!

  这种操作看似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实则牺牲了商家的公平交易权,也助长了恶意退款的气焰。当商家正常维权反遭“限流降分”时,平台的规则显然已背离公正。好在监管层面已有所行动。2026年2月起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平台不得强制“仅退款”,处置须说明理由并提供便捷申诉渠道。这给平台划定了红线,也给了商家维权的底气。那些还在“和稀泥”的平台,该醒醒了——再纵容下去,你们就是恶意退款团伙的“同谋”!

  “占小便宜”越界,离刑事犯罪仅一步之遥很多恶意退款者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金额小、没人管”。然而,法律的红线不会因金额小而模糊。浙江台州一女子程某两年内利用“退款不退货”骗取20万余元商品,最终被以诈骗罪立案。频繁、恶意的“仅退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完全可能构成诈骗罪。

  山东烟台螺蛳粉事件中,警方以涉嫌敲诈立案,说明司法机关已不再将此类行为视为简单的民事纠纷。法律不会因“几顿饭钱”而纵容恶意,当“钻空子”变成“习惯”,离牢狱之灾也就不远了。那些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占了大便宜”的人,不妨看看监控里的自己——吃相难看不要紧,进了局子拍照才叫真难看!

  让“仅退款”回归初心,别让劣币驱逐良币“仅退款”不应成为压垮商家的最后一根稻草,也不该成为消费者占便宜的捷径。要根治这一乱象,需要多方合力:平台应优化风控模型,公平设定举证责任,严惩恶意退款用户;监管部门需持续督促平台整改,落实新规;消费者更要守住诚信底线,分清“合理维权”与“违法侵占”的界限。诚信从来不是对弱者的施舍,而是做人的底线。连底线都不要的人,跟街边伸手要饭的有什么区别?

  贵州这位老板上门“要餐”,要的不仅是一份烤鱼,更是对公平交易权利的捍卫和对规则的尊重。当商家被逼到上门“求放过”,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某个人的贪婪,更是制度漏洞下“劣币驱逐良币”的悲哀。是时候让“仅退款”回归保护权益的初心,而非成为滋养恶意的温床了。那些把“仅退款”当“生财之道”的人请听好了:今天你为了一顿饭钱丢掉的是廉耻,明天你为了一部手机丢掉的就是自由——这账,你自己算得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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