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FLR、CSDDD双条例实施,能否倒逼企业解决加班社保问题?

2026-08-12 10:57:08 作者:admin 阅读数:252673
  文 | 弦乐(瑞典语、英语译者)

  欧盟《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FLR)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这两条法令在欧盟没什么讨论度,但最近在中国互联网上被反复提起。原因大概是以下几点交叉在了一起:

  ——距离条例正式适用只剩一年多,欧盟发布了详细的执法指南;

  ——美国以强迫劳动为由对多国发起301调查;

  ——国内有从政府层面发起的反内卷、多休假的呼声。

  于是网友们不免设想:欧盟这道“产品准入红线”,或许能倒逼中国企业改善用工条件,加班文化和社保缺位问题终于有人来管管了,甚至有人说“还是西药见效”。

  这个期待可以理解,但如果真把希望寄托在一纸域外法规上,那未免把问题想得太单纯了

  历史已经给我们上过一课,那就是双休制的实行。在很大程度上,“双休”是加入世贸组织谈判进程中,为了与国际规则接轨而“被迫”推行的产物。三十年过去,双休制早已写入法律,但现实如何呢?“大小周”“996”这类变通说法还有人不熟悉吗?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高达48.6小时;智联招聘的调研则显示,近六成劳动者属于无偿加班,仅有约四分之一的人能拿到加班费。

  写进法律的基本劳动权利,三十年了都未充分落实,那又有什么理由相信,一道来自欧盟、执行力隔着重重供应链的产品法规,能够成为改善劳动者权益的猛药?

  简单回看一下过去二十多年的外贸出口史,出品企业"应付审计"早已是一门熟练的手艺:审计前突击整改;对外展示一套工时表和工资单,实际管理是另一套等等。欧盟这两项新规就是让企业“自证合规”来减少钻空子的机会,看上去压力全部给了企业方。但国内一部分企业完全可以选择放弃欧盟市场,转向对劳工审查要求更松的市场。

  也就是说,欧盟的做法只会倒逼那些对欧盟市场依赖度高、国际贸易化程度深的企业,而对于主要服务国内市场或非欧盟市场的企业而言,鞭长莫及。

  指望一纸域外法规系统性地改变中国出口制造业的整体用工生态,本身就高估了它的穿透力,也低估了资本规避监管的能力。

  而且,欧盟法规从设计之初就不是为中国劳动者的权益而生的。FLR 和 CSDDD 的出发点是欧盟自身的市场准入和供应链风险管理,中国企业的合规压力只是这套体系运转过程中的副产品。副产品可以有用,但不是解药。指望一个服务于其他目的的外部工具,期待值不能太高。

  做为劳动者,更应该追问的是:我们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答案一定不是单个支点就可以解决的,而是需要几股力量同时向前。

  法律方面,劳动法对工时、加班费、社保早有明确规定,问题从来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取证难、维权成本高、担心被报复,让很多劳动者选择沉默,而不是通过仲裁和诉讼来维权,这条现成的路径还远没有被充分使用。

  与此同时,加强劳动监察的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是成本最低、也最直接的改进方向,这点也是代表们喊了多年,需要落实的。

  从制度来看,工会和集体协商本该是劳动者集体议价最直接的渠道,但实际上这两方面都起不到作用。

  人才市场供需方面,在人才稀缺的行业,企业确实会为留人而主动改善待遇,但这点在劳动力供给充裕的一线岗位上基本无效,大多数人做不到"用脚投票"。

  最后还有舆论,媒体持续报道、网络平台上关于"内卷""996"的讨论,也在制造一种软性但真实存在的压力,只是这类讨论容易流于表态,很难触及真实的变化。

  不难看出,这几股力量单独拿出来都有短板,真正的改善,需要加强执法力度、工会实质化、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社会监督不断跟进,这几点同时发力大概才能起作用

  欧盟的两项法规当然有其价值,它至少能倒逼一批出口导向的头部企业改善用工条件,也让加班、社保、带薪休假等老话题多了一个有制裁后果的参照,平台的讨论也可以从道德批评变得更具体。

  希望它能推进一些改变,不要重演双休制的老故事:外部压力来了,热闹一阵,风头过后,该加的班还是要加,该欠的社保还是照欠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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