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成都粉子(第三章)

2026-08-29 19:30:31 作者:admin 阅读数:252673
   ●粉子,四川方言,意为漂亮女人。 二十、我和王建南去了才知道,师大果然美女如云。 我和王建南去了才知道,师大果然美女如云。

  出席这么重要的场合,我穿得十分庄重。白衬衣、红领带,看起来特别英俊正派,很像现在的保险推销员。因为沾了王建南的光,我和诗人们一起,坐在最前排的嘉宾席上。

  嘉宾们的衣着个个都很随便,全是艺青、愤青,甚至是滚青打扮,只有我一个人衣冠楚楚,坐在他们中间显得很不协调,像一个错别字。但同学们却不时向我投来崇敬的目光,我知道,这完全是一个误会。那时候,80年代的“诗歌热”已过眼烟云,但由于卡拉OK和现在的“一夜情”还没有普及,诗歌虽然不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形式,但还是少男,尤其是少女们抒发感情的重要手段。

  那天晚上师大礼堂人山人海,礼堂外面也站满了学生。

  一个少女上台了,她迈上台阶的时候,优美的腰臀弧线在我眼前轻捷地一晃,抬头一看,她花蕊一样粉嫩的脸上,洋溢着纯洁的光芒,她的美貌虽不如当年的沈秋那般精致,却另有一股青春的活力。

  我马上脸红筋胀,腰下立即起了反应。当时我坐在第一排,随着她朗诵时身体的起伏,她身体上某个突出的部位有时离我额头不到0.01公分,我甚至担心,她娇嫩的皮肤会感觉到我脸上温度的辐射。

  她朗诵了电影《简爱》里的那段著名台词。我晕头转向,目眩神驰,完全忘了她念的内容,也没听清楚她的名字?她是什么系的?哪一届的?

  我刚从“山上下来”(成都人把从甘孜、阿坝等藏区回来称为从“山上下来”)。从大山里回到成都这个温柔乡,已很久没见过这么粉的女人了,我当时就像一只春天的猴子,思慕如渴,欲火如焚。

  关于那次诗歌朗诵会,我的全部记忆都是这个少女——她朗诵时激动的声音,生动的表情,婀娜起伏的身体,粉红的脸庞。

  事后我知道,她就是周家梅——我后来的女朋友。

  

   二十一、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自从那一年春天之后,我对王建南开始刮目相看。所谓人有人道,虾有虾道。道可道,非常道,只要不是歪门邪道,每个人都有他泡妞的独特之道。

  散场之后,我和王建南尾随女生们到了她们的宿舍——俗称“熊猫馆”。学校的诗社社长是一个很热心的小伙子,名叫文迪,他尊敬地称王建南为“王老师”,称我为“胡老师”。他告诉我们,周家梅老家在重庆,89级中文系学生,住女生宿舍9号楼。

  后来听王建南说,其实那次诗歌朗诵会可谓“盛况空前”。除了诗歌,气功也登场亮相。著名气功大师陈小雨表演了耳朵听字、隔空取物等特异功能;成都摇滚先驱“二流子乐队”的陈中和姚西演唱了他们的成名作:《1989年的乳房》。比王建南高几届的几个诗人当晚喝得大醉,最后犯了事,其中两个因调戏妇女被治安处罚劳教一年,还有一个因偷自行车被劳教两年。

  王建南说幸亏我们泡粉子去了,否则喝酒的时候他肯定在场,说不定会惹出什么事来。

  当宿舍楼大妈把周家梅从523叫下来,亭亭玉立站在我面前时,我手足无措,几乎当场崩溃,和几年前第一次见到沈秋的情形完全一样。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半天说不出一句话。王建南先说话了:“你好小周,我姓王,听了你的朗诵我们都很感动,你是一个很有悟性的女孩。”

  “你就是王建南老师吧?谢谢夸奖,我好像读过你的诗。”周家梅羞赧地说。

  我吞吞吐吐地说:“我是胡向东,准备为你写一首诗!”

  说完这句话,不仅是王建南,连我自己都吓了一大跳!如果现在还有一个男人这样对女人说话,她一定会骂他“脑袋里有乒乓!”但在当年,这是十分正确的爱情表白,我从来没有写过朦胧诗,事后,我很为自己当时的勇气自豪。不过,我可以向王建南学习,从此后,我加深了和他的友谊。

  轮到王建南牛逼了,他现在是大爷,是老师,我必须向他求救。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混混加入到了文青的行列,王建南当然非常乐意,并表示要倾囊传授。他马上借给我一大堆书,让我好好学习揣摩,并重点勾出了叶芝、聂鲁达、艾吕雅、阿波利奈尔、阿赫玛托娃、帕斯捷尔纳克、奥登、麦肯明斯等人的著名情诗,另外还有重庆诗人柏桦,成都诗人翟永明等人的一些作品。王建南说:诗歌这东西其实很简单,可能一晚上就会了,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

  经过五天艰苦的学习,我不得不悲痛地承认:自己属于后者。

   二十二、正在恋爱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很肉麻,没有恋爱的时候写的东西很空洞、很矫情。

  在那一年春天我相思成疾,一筹莫展。王建南借给我的那一堆东西,读起来令我莫名伤感,我似懂非懂,但一句也模仿不出来。更可怕的事,这些东西仿佛是迷幻剂,给我造成了严重的后遗症:相思病开始加剧,对事业不思进取,就像现在电视连续剧里的那些警察一样多愁善感,对花流泪、见月伤心,拾金不昧五讲四美三热爱、除四害讲卫生、扶盲人过马路、给孕妇让座位帮小朋友系鞋带……很多的街坊邻居都跟我妈说:“东东这娃娃肯定得了神经病,要不要送‘四医院’看看”。

  “四医院”就是成都市精神病医院,我知道这都是被爱情诗害的。王建南告诉我,美国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给情人送玫瑰花时,一般都喜欢附上几句情诗,就像现在的大学生喜欢附上海子的情诗一样。比如说,美国人最爱用肯明斯的那首著名情诗:“爱情比忘却厚/比回忆薄/比潮湿的波浪少/比失败多/它最痴癫最疯狂/但比起所有/比海洋更深的海洋/它更为长久……它最明朗最清醒/比起所有/比天空更高的天空/更为不朽。”或者帕斯的:“你名字的音节/穿过我失眠的钟点……”或者是聂鲁达的:“今夜,我能写出最悲凉的诗句……”

  我的确万分悲凉,但却写不出一句哪怕稍微有一点点悲凉的诗句。

  这场相思病害了大半年我才恢复正常。经过这番熏陶,我在这方面有了相当大的进步,懂得了很多掌故,基本上可以冒充文化人,让我后来很顺利地进入了广告行业。但周末快到了,在周家梅面前说了大话之后,我拿什么东西再去见她呢?我只好向王建南求救,我问他以前写过爱情诗没有,他说上大学的时候写过。

  “现在能不能写?”我问。

  “不能,”王建南很正经地说,“只有爱而不得的时候,才可以写情诗。正在恋爱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很肉麻,没有恋爱的时候写的东西很空洞、很矫情。”

  这一点我能够理解,所以我说:“可不可以把你以前写的情诗给我看一下。”

  “不行,它们在一个女人手上。”王建南说。

  沉默了一阵之后,王建南问我是不是真爱周家梅。

  废话!我斩钉截铁地对他说。最后王建南说,他可以替我想想办法。

  “它们在谁的手上。”我问。

  “沈秋。”他说。

  

   二十三、她每次看起来都是千娇百媚、风情万种,当时我想,书上所说的绝代佳人可能就是这个样子。

  王建南大学时代的情诗在沈美人手里,我早就应该想到。大一时,王建南两次到重庆来玩,他当然是来追求沈美人的。也正因为他来了,我才打消了泡沈美人的念头,毕竟,他是我们同学中惟一考上名牌大学的才子。

  记得大一那年“五一”节前夕,我、王建南、沈秋三人一起去登歌乐山,留下来的一张照片我现在还保留着——山坡上,一丛映山红旁,沈美人光艳照人,王建南丰神俊朗,好一对才子佳人、神仙伴侣。我站在他俩旁边心怀妒意,以至于看起来贼眉鼠眼,很像一个叛徒特务。参观渣滓洞、白公馆出来的时候,沈美人就开玩笑地对王建南说:“你看胡向东像不像甫志高。”

  王建南说哪里像嘛。沈美人不依不饶,非要王建南承认,她说:“像嘛像嘛,我说像就像!”

  面对沈美人娇嗔得快要滴下来的神态,我不得不忍痛承认,自己不但像一个叛徒,而且如果在战争年代,我很可能就是一个叛徒。

  沈秋那天特别开心,中学时代的“冰美人”形像一去不返,简直变了一个人。

  那年春天我还见过她两次,她每次看起来都是千娇百媚、风情万种。当时我想,书上所说的绝代佳人可能就是这个样子。后来听说他们恋爱了,王建南一定还来过重庆,只是不像上次那样还住我的宿舍,所以他来了我也未必知道。我当时醋意未消,也没过问他们之间的事。

  再后来,再也没人过问他们之间的恋爱,因为沈美人出事了,大家都不想问、不必问、也不敢问了!因为,沈美人身上后来所发生的事,可以说是西南中学我们那一届男同学心中永远的创痛,甚至可以说是耻辱。

  当年,沈秋这段轶事报纸上报道过,在四川很多高校众人皆知,传得沸沸扬扬。后来有好事者添油加醋,像编黄色小说一样,说得眉飞色舞、口沫横飞,增添了大量淫秽下流的细节。—朋友,如果你刚好是那几届的四川高校毕业生,一定听说过这一类荒谬的说法。其中一个说法是这样的:某高校一校花因长期性压抑,终于走上纵欲的道路,在火车站低档旅店从事卖淫活动……另一个说法是:某校著名美女在五星级宾馆做高级应召,遇上几个牛高马大、虎背熊腰的黑人水手,通宵达旦地嫖宿之后,该少女不胜体力被轮奸致死——亲爱的朋友,也许你正好是沈秋当年的校友,你甚至还说,那沈美人我见过,她不就是那沈……请你打住!!你说得很对!是的,你知道我不可能用她的真名,沈美人当年艳名远播,你可能见过她,甚至还在校园舞厅请她跳过舞,追求过她也未可知,但我仍然请你相信我,既然你已经读到这里,说明你有良好的阅读习惯,所以,我希望你看完这本书再下结论。我对刚才这位朋友的态度有点蛮横,主要是因为有些人总是过于轻信,听风就是雨,闻屁就是雷,自以为了解事实真相,其实真相并不是那么容易了解的。大众所言固然不可全信,眼见为实也未必可靠,关键在于逻辑,只有把生活的逻辑、时代的特征和真实的材料相结合,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这才是了解真相的惟一方法。

  作为沈秋的同学和事后的见证人,我可以把真实情况写出来以正视听,以上那些细节其实全是好事者们的杜撰和无聊的意淫。

  事情是这样的:大三那年开学不久,沈秋到学校来找我,让我放寒假时把她一箱衣服带回家,她说要到沿海去一趟。

  第二年春天,沈秋因卖淫被广州市公安局处罚,劳教半年后遣送回校,同时被校方开除学籍。

  放寒假时我送箱子去过她家,当时就已知道她在广州出事了。所以,沈秋和她母亲从重庆返回成都时,正是我去送的火车。另外,沈秋在学校的户口迁移手续、粮食关系转移等等,都是我到她学校为她办理,并在实习期间带回成都的。

  

   二十四、沈秋卖淫的事,当年夏天就传到了成都。

  沈秋居然会卖淫?

  当年的校花、“西中”的白雪公主竟然会去广州卖淫!一个大美女沦落风尘,她销魂的美色,禁锢在肮脏的嫖床上,这多么令人思潮奔涌、感慨万千。机会终于来了!对很多男人来说,他们马上就会觉得自己有事可干:可以表达正义感,感叹世风日下,表现自己忧国忧民的社会良知,然后转过身赶快挣钱,挣上大把大把的钞票就可以一亲美人芳泽了。但是对于沈秋的同学,比如我来说,她卖淫当然不算什么好事。她怎么会去卖淫呢?多年来这件事一直令我莫名其妙,甚至一想起来就很烦躁,我至今没有找到令我绝对信服的理由。

  王建南对此一向避而不谈,毕竟这是他心上最痛的伤疤,我们都不好过多追问。

  至于沈秋被公安局劳教半年的事,当年她和她的母亲毫不讳言,其实对我也不必讳言。当时,我信誓旦旦地安慰她们:“绝不会把这件事传到成都去,一定让它在重庆烟散云散。”

  因为,中学同学里只有我和沈秋在重庆上学。90年暮春的一天,我还清楚地记得是91次列车,我送沈家母女踏上了开往成都的火车。在两路口车站拥挤狭窄的站台上,我看见沈秋神色凄楚、面容憔悴,一头齐耳短发在风中凌乱地飘散……

  那时她年方20,她以前那一头长长的秀发,曾是我们男生心目中一面飞扬的旗帜,是我们纯情时代的见证。

  那年暮春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沈秋。两年后的春节,我在成都重新见到王建南时,我感觉他几乎变了,酒量大涨,和我臭味相投,成了一对铁杆朋友。

  沈秋卖淫的事,当年夏天就传到了成都。其实,如此轰动的新闻我不去发布,总有人惟恐别人不知道。尤其是我们班上的某几位女生,眉飞色舞地传扬著、渲染著,长长地出了一口多年来郁积在心中的恶气。

  沈秋卖淫的事对刘至诚的打击特别大,他当时痛心疾首地对我说:“沈秋居然也卖淫啊,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钱更重要!”

  从此以后,刘至诚立下了做生意发大财的雄心壮志。

  当年夏天,沈秋远走他乡,去了云南她姑妈家,听说跟着她姑妈在学画画。

  又过了几年之后,听说沈秋和一个画家在云南丽江流浪;后来听说她傍上一个大款去了美国,再后来,有人说她结婚了。

  1992年春节,我从汶川回成都过年,见到王建南就问他,沈秋去云南之前见过她没有。当时王建南不愿回答我。现在,当然不可能从沈秋手上把那些情诗要回来。

  “你写给沈秋的情诗还能回想起来吗?”我问王建南。

  “都在这里。”王建南拿出了一叠纸说,“我前几天慢慢回忆,抄了下来。”

  我看完王建南当年写给沈秋的情诗,我发现,只要略做修改,就可以表达我的爱情转赠给周家梅了。

  

   二十五、正当我已经绝望,打算放弃的时候,周家梅终于下来了。

  我把王建南的情诗仔细做了一番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他和沈秋不仅相爱了,而且爱得很深,很疯狂。我选出了一首最适合赠给周家梅的,原诗标题为《雾都之夜》,我连标题都不用改了,因为周家梅的老家正在重庆,我只改了三个字,把王建南所提到的“未名湖畔”改为我和周家梅所在成都的“府南河畔”。

  三个字,但效果却比三万字更顶用,毕竟我也算是参与了创作,在周家梅面前我用不着心虚了。

  附《王建南写给沈秋的第一首情诗》:

  我眼前浮现遥远的岁月

  嘉陵江水静静地流淌

  两岸的渔火,是天上散落的繁星

  昏黄的路灯,映照你秀丽的脸庞;黑夜是一杯最苦的咖啡

  被灯火吹涨的浓雾

  是黑夜的白色伴侣

  你一身红衣,是雾夜中的精灵,走在高高的石板路上你默默无语

  缓慢的足音我深深的绝望

  从歌乐山下到沙坪坝车站

  从山城的雾夜到未名湖畔

  遥远的叹息沉沉的雾霭

  我看见缓缓的江水静静流淌

  我基本上看懂了,内容说的是沈美人当年送王建南从歌乐山走到沙坪坝赶火车。这很不容易,需要走一个小时的石板路,当时王建南要回北京,俩人在路上难分难舍走得很慢,情景十分凄凉。但我不懂的是,不过是短暂的分别,为什么又是“最苦的咖啡”又是“绝望”呢。另外,缓缓的江水分明就是象征逝去的爱情,或者追忆过去的时光。不过这样也好,读起来缠绵悱恻,特别适合周家梅朗诵。

  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爱情语言。90年代应该会几首拿手的卡拉OK或者会几句电影台词;80年代你应该背几句诗或者弹吉它;新世纪你应该会讲几个黄色段子;至于六七十年代,从爱情的意义上说,基本上属于古代,没有人去考证那个年代的人用什么样的爱情话语,或许根本就不谈恋爱。

  所以,王建南的情诗放在今天虽然不合时宜,但对于周家梅这样的大学女生效果显然不同。当天下午,一个星期天的傍晚,我把抄在明信片上的情诗和一大束玫瑰花附在一起,来到周家梅她们宿舍门口,等着她下楼来。

  周家梅下楼一见到我并不吃惊,毕竟,这是事先张扬的求爱事件,另外,我和王建南也给她留下了比较深的印象。

  我让她先把玫瑰拿回去插上,说我在下面等她。她拿上花说声谢谢,没有任何承诺,很平静地转身就走了,估计这样的花她收到过很多。看在两个男人的痴情分上,我相信她很快就会下来。但是我错了,我在楼下足足等了40分钟。当时我以为,也许她觉得这首诗写得不好,也许是她在哪里读过。

  正当我已经绝望,打算放弃的时候,周家梅终于下来了。她换了一件衣服,重新化了妆,脸上似乎泛著红晕。

  事后我才知道,同宿舍一个好事的女生当众朗诵了一遍,全体女生都感觉特别缠绵忧伤,同时对我的痴情和痛苦充满了同情和怜悯。

  周家梅当然也不例外。后来我也懂得,其实怜悯,正是爱情的一种变异。

  

   二十六、第一次和周家梅约会,我面红耳热,无话可说。

  第一次和周家梅约会,我面红耳热,无话可说。我后来知道,正是我紧张无助的样子,激发了一个女人的怜悯和爱意。

  在周家梅眼里,我是一个校园诗人。她当然不知道我是冒牌的。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冒充的就是诗人。比如要冒充画家,起码需要你会几笔素描,就算不会素描想冒充后现代前卫画家画抽像画,也得有一定的形式感和劳动状态,比如订画框、绷画布等等;冒充写小说的,就算一个字不写,也必须摆出长时间的伏案工作状态;要冒充搞音乐的,起码要有一两件乐器作为行头;如果要冒充商人,那就更难了,你要有买单的能力,除了职业骗子很少人有这种天分。

  只有冒充诗人最简单,一支笔一张纸,甚至纸和笔都可以不要,直接宣布你是诗人就可以了。因为这个原因,80年代诗人之多,和90年代的总经理、21世纪的MBA一样,要在大街上找出一个人说他不是都十分困难。

  由于诗人与画家、小说家、音乐人等行当殊有不同,基本上没有什么正经事可干,有大量的空闲时间泡妞、打架、流窜作案等等。再加上这个行当有太多冒牌货,所以到80年代末期,诗人给人民群众留下了极坏的印象。最后,诗人也和现在的MBA一样,成了一个骂人的词:“你他妈诗人,全家都是诗人”。

  一进入90年代,当年的大部分诗人已转入“地下状态”。除非遇上同道,像黑社会一样说上一两句江湖切口,否则都不承认自己是诗人,王建南举例说:如果对方说“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你就说“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对方说“此地无银三百两”,你就说“一行白鹭上青天”。越无厘头,说明你越正宗。据他所说,只要掌握了这套江湖“切口”,就可以四海为家、走遍天下白吃白喝,每到一处当地诗人管吃管住还要管粉子。就像我现在对待公司甲方一样,管吃喝还要管奸淫嫖宿。当然,这些切口并非无隙可击,经常被人钻空子。曾有一个校园诗人带着一支野模特队在夜总会走穴,只要是诗人到他那里去,他手下的粉子可以随便日。几年来,他接待了中国几乎所有成名的男诗人,事后知道,那些人全是冒牌货。

  作为89级大学生,周家梅已是跨入90年代的小“文青”。当年的“文化热”和“诗歌热”虽然只过去了几年,但对于她来说已是遥远的神话。那个年代的“文化热”却给我们那一代大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每个人叫苦不迭。刚上大学时,我们以为终于成为“天之骄子”,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就男生而言,必须在以下几样爱好中选修两门:西方哲学、围棋、吉它、足球。依地域而定,如果是华东地区高校,一般是西哲和吉它,在重庆则是西哲和围棋,在北京高校,至少需要精通以上三门功课。“西哲”在每个地区都是必修课,如果一个人没有读过几本西方哲学书,就算读清华也不算是大学生。最折磨人的事,西方哲学浩若烟海:83年流行科学哲学;84年时新弗洛伊德;85年言必称存在主义;86年风行尼采;87年又是海德格尔;88年符号学大行其道;89年最可恨,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等各种流派都在流行……所以作为80年代末期的大学生,我们这一代最为倒霉。乱七八糟的东西看了一大堆,读得来似懂非懂,人生道理现在也没有搞明白。当年的我们像一把筛子,接受了很多思想,最后什么思想也没留下,看起来对什么都感兴趣,实际上对什么也不感兴趣。

  后来的大学生就轻松了,终于从西方哲学的泥淖中解放出来。大家都觉得,西方文化已经到了尽头,只有等著咱们去拯救。在90年代,如果一个大学生还知道弗洛伊德,就只能去当作家;如果连海德格尔都知道,就只能去当诗人;如果连本雅明都知道那就更危险了,就像王建南一样可能什么都不是。以上的东西我略知一二,所以在周家梅面前冒充诗人绰绰有余。那一天周家梅问我,这首情诗什么时候写的?

  我说就在前几天。她说这诗写得真好,为什么会这么忧伤呢?我告诉她,主要是因为她太美了,美得让我心碎,所以担心再也见不到她。为了和情诗所写的内容相符,我编了一套谎言,我说在重庆读书时,重庆姑娘给我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我渴望的爱情正是和诗中所描述的那样与一位姑娘相亲相爱,日久天长。但由于大学期间我专心于学习(其实是专心打麻将踢足球),没有机会了却心愿,所以万分绝望。也许正是命运安排我在成都认识了她。

  周家梅听了我这番话很感动,很久没有说话。

   二十七、我也觉得,一首诗就想让一个女人脱裤子是不现实的,起码也应该两首。

  说起来很惭愧,周家梅是我的初恋。

  我已经23岁,从来没有正经地谈过一次恋爱。当然有过不少的暗恋,比如小学时暗恋音乐老师;初中时暗恋地理老师;高中时暗恋沈秋,其中一以贯之的是暗恋各类文艺题材里的潘金莲(尤其是A片)。但人生第一次完整的恋爱是从周家梅开始的。

  恋爱之前我们的爱情知识非常贫乏,中学时代我是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学生,身下某个地方当然也是每天早上“天天向上”,让我苦不堪言。但正如我们当年的学习部长所说:“绝不能把青春的热血无谓地倾洒在卫生纸上”。

  泡上周家梅之前,我是一个爱情悲观主义者。大二时,同班一男生就以自己惨痛的经历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国庆时他约了四川外语学院一个女生共度元旦,这粉子说一定会来我们学校。男生家境不太好,每天的菜票只有五角钱,于是3个月里他每天节约一角钱的菜票。到了元旦那天,全宿舍的男生都走了,他用积攒下来的9元钱买了一桌菜,都是他三个月里最舍不得吃的,然后从下午5点一直等到晚上10点。室友们回来了,一桌酒菜丝毫未动……这男生毕业后去了海南,98年在广州有了自己的建筑设计事务所,99年他回四川,让这女人做了他几个月“二奶”,之后再让她夫离子散……这件事说明,女人是男人最好的老师。

  这位外语学院的“女老师”用行动告诉了我:粉子是不容易被泡上的。当年我甚至寄希望于毕业后由组织上安排,现在的少男少女不懂“组织安排”是什么意思可以去问自己的父母。意思是说男女各自的性资源,由组织上来进行一次性调配,调配方式相当于现在的资产重组,其目的是为了生产祖国下一代。

  王建南既然可以用这些情诗泡上沈秋,我用它来泡周家梅也应该大有把握。和周家梅从校园走到校门外的后山上。我说:“周家梅,你做我女朋友吧?”

  周家梅沉默不语。我试图抓她的手,她很小心地躲开了。

  “你以后想做什么呢?”她问我。--废话!当然想和你做爱。我显然不能这样说。其实,我也想知道以后我该做什么。

  女人一般都会这样问一个男人,但那个年代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开始,我们对将来要干什么一无所知。

  现在就不必这样问了,男人干什么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干得怎么样。他的事业就写在他的身上、脸上。他开的车,他(她)用的手机款式,他的服装品牌,甚至他(她)的口音夹杂多少英文单词,所谈的话题所涉及的资产标的……这一切都是男人或女人的VI识别系统。

  周家梅的话涉及到理想、事业之类的问题,我只好认真对待,说了一堆我根本还没想过的远大抱负。这些话题的意境太高,都在腰部以上,再这样谈下去,周家梅的裤子肯定脱不下来。

  我也没有这种奢望,第一次和女孩约会想要一亲芳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几乎不可能。尤其在90年代初,出身传统知识分子家庭的少女都很保守,她们把第一次看得无比神圣,周家梅正是这样的女人。能拉一下她的手很不容易了,这已经意味着她对我有了足够的好感。

  晚饭之后,我们一起去看了电影《魂断蓝桥》,这是当年少男少女的恋爱必修课,就像后来的《泰坦尼克》,现在的《东京爱情故事》一样,少女们都会看两遍以上。

  那是我第一次看爱情电影。以前我一直觉得,如果一部电影既不打枪又不打拳,或者连床上镜头都没有,那还叫电影吗?总有一部电影让女人泪流满面,这电影演到最后的时候,周家梅的泪水差点把我脚背打湿了。

  看完电影出来,我觉得女主角费雯丽确实很漂亮,眉眼之间的韵致有点像沈秋,但对于她去当妓女这个情节,我认为不够真实,不就是因为穷吗?以她那么美的姿色,可以去做高级应召,或者傍个大款,挣了钱之后再立个什么“牌坊”,拍拍电影,灌灌唱片,混入上流社会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周家梅不同意我的说法,她认为费雯丽沦落风尘不仅是为生活所迫,主要原因是她在报纸上看到自己深爱的男人在阵亡名单里,所以她万分绝望终于自暴自弃,当时周家梅还说:“一个女人在感情绝望的时候,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对她说的这句话一直很怀疑。用肥皂剧来解释生活当然可笑,但一个女人和你讨论这些问题,说明我和她之间的关系已经进了一大步。在女生宿舍门,我悄悄拉住了周家梅的手。她的手心里全是汗水,她没有立即反抗。过了一会儿之后,她抽出手来,小声对我说:“我想再读读你写的情诗。”

  我顿时气馁,但我无法反对。我也觉得,一首诗就想让一个女人脱裤子是不现实的,起码也应该两首。

   二十八、如今的成都女人嫌梅花太土,芙蓉花太俗,最受喜爱的当然是“杠上花”。 很多年前,一个著名的成都美女因为特别喜欢芙蓉花,宠爱她的皇帝便下令在城墙上遍种芙蓉树,从军事角度上说,这当然很荒诞,但视觉效果却是惊人的。从此,成都也被称为“蓉城”。芙蓉花开的时候,粉红的芙蓉大如玉碗,从远处看满城锦绣,十里长街掩映在姹紫嫣红之中,当年杜甫写下“花重锦官城”,说的正是这种景况;从近处看,芙蓉花粉嫩娇艳,很像成都女人的肌肤,实际上芙蓉树全身都是宝,据《本草纲目》所述,其花、叶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可以治愈多种疑难皮肤病,另外还兼有去瘴、润肤等功效,是古代人居家旅行、健身养颜的必备良药。现在的女人都不喜欢芙蓉花,我和周家梅第一次约会时,我问她:“你最喜欢什么花?”

  “梅花。”她说。

  “梅花?居然和沈秋喜欢的一样。”我说。

  她问沈秋是谁,我只好告诉她,沈秋就是王建南过去的女朋友。

  那个时代的女大学生都喜欢梅花,北大女生楼就贴过一副对联:本无花姿态,全是雪精神。说的正是梅花。

  如今的成都女人嫌梅花太土,芙蓉花太俗,最受喜爱的当然是“杠上花”。所以,成都的芙蓉花如今很难看见了。“文化大革命”时,满城的芙蓉树基本上被砍得精光,随着“四个现代化”的实现和“国际大都会”的建设,除了老成灌公路,城里再也见不到芙蓉的踪影。

  芙蓉树长得很慢,数十年才能长到两层楼一般高,现在只有望江公园、人民公园里还剩下几株老树,但这几株树都成了秃子,不管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都不灵。因为大凡有点皮肤瘙痒、又略懂中医的人都爱去摘树叶,捣碎了敷在皮肤上,据说对梅毒、尖锐湿疣、淋病等也颇有疗效。由于每一年树叶被采得太频繁,以至于这些芙蓉只长叶子不开花,当然,也有可能初秋时刚有花骨朵就被采摘下来也未可知。总之,如果现在的小娃娃想知道芙蓉花是什么样子,他们的教师只能给他们看图画。

  其实,看成都女人也知道芙蓉是什么样,芙蓉花虽然不在了,春天依旧会来,成都的红粉们也依旧会像往年一样盛放,要体会“花重锦城”的春色,可以到我办公室所在的总府路“粉子一条街”来。如果在此时此刻,就到我本人的办公室来。

  今天,我们公司老板就一直在我门口晃来晃去,他当然是想看粉子。

  这粉子就是刘至诚的新情人林未晏,热恋中的女人总是更美。今天林未晏无疑是成都市最娇艳的几朵芙蓉之一。

  当她走进公司大办公室时,我眼前顿时一亮。天气暖了,林未晏穿着一身前卫的GUCCI短裙套装,比春天更早地露出了大腿和手臂上的撩人春色,脚上一双法国兰姿高跟凉皮鞋,雪白的纤足上没穿袜子,正像李白诗里写的那样:屐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

  当林未晏迈著粉腿,款款迈进我办公室的时候,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所有男人的眼睛都直了,所有女人的眼睛都绿了。尤其是我们老板,当我和林未晏谈正事的时候,他一双色迷迷的眼睛在我门口旋了好几个来回,有几次甚至走进来指手画脚、问东问西,生怕林未晏不知道他是这里的总经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