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众生﹒我砍掉了第三只手

2026-08-09 19:43:33 作者:admin 阅读数:252673
   我赖以生存的工具是我的右手,这是一只白皙修长的手,皮肤白而红润,这是一只不健康的手。 当这个城市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像一个幽灵飘荡在这个城市的街头,我经常停留的地方是这个城市的几个人流很多的公共汽车站、码头、火车站或者几个繁华的商场。

  我的目标是三个娘们。三个妖艳而又美丽的娘们。

  现在我正跟在她们身后20米处,她们每个人都拿着一个小手袋,里面鼓鼓的,手提袋里除了避孕套就是人民币,还有美金或港币。至少让我的晚餐变得丰富起来。

  我不紧不慢地跟在她们后面。

  我在南方的城市群中游离,我活得滋润。

  如果从外表看上去,我绝对不像一个小偷,我瘦而高的身材,头发梳得很整齐,我通常穿一件白色的衬衫,打一条黑色带白蓝斜纹的领带,我的皮鞋很亮,西裤的料子很好,我的腋下通常夹一个黑色的皮夹,有时手里还拿一张当天的晚报,鼻梁上架著一副近视眼镜,我举止彬彬有礼,显示出我是一个有修养有学问的人,很少有人能把我和小偷联系在一起。

  事实上我也是一个大学生,我学的是地质研究专业,我知道地球在三亿年前是什么样子,我还知道地壳是怎样形成的,我还对花岗岩的形成特别有研究,在校的时候我还发表过花岗岩的形成与地质的若干因素的论文。

  可是这些都没有用,我的地质学在南方森林般的工厂里找不到一份高薪的白领工作,甚至连一份蓝领的工作也找不到。

  我之所以能有今天的生活,我得感激初一。我饿倒在深圳的火车站广场上时,是她救了我。初一人长得漂亮但没读过几天书,她是那种见了书本就打瞌睡的人,她在南方流浪了两年,想找一份轻松的工作可是没有文化,即使找得到一份好工作,也是别人看上了她的姿色而另有所图。

  所以她干脆改行干了这一行,开始我死活不肯跟她做,甚至还看不起她,初一说做这行是自力更生,自担风险。

  初一还说她一不做二奶二不做鸡,是因为她人品高尚不愿出卖自己的灵魂。

  初一把小偷说成一个无比崇高的职业,而且还引经据典,从梁山伯好汉时迁到燕子李三等,讲道理摆事实。我说初一假如你上了大学一定是一个非常好的讲师,你简直就是一个哲学家,歪理邪论的哲学家。

  最后我以生存的需要以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等理由,决定跟初一学3个月,初一说我很有灵性,一定能成就大事业。

  初一再三告诫我,不要偷那些外来工,他们很苦很累而且没几个钱,他们把钱看得比命还要重要,要偷那些老板、二奶、三陪之类,她们的钱挣得容易,不在乎这几个钱,这样我们才问心无愧,才有侠义之心。

  我说初一你真是侠女十三妹之现代版。

  初一说江湖多风雨,你要好自为之。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初一,她也从未跟我联络过。

  我开始靠初一教我的功夫去偷窃别人的钱包,最高的收入一次搞到了2万元,南方有钱人就像地上的蚂蚁一样多,所以我的生活过得滋润而又充实。我本来打算有了一笔钱就收手不干了,可是这东西就像吸毒一样,一旦沾上了就很难放下来,我已经无法承受每天死板的8小时上下班了,我自由地在南方游来游去。

  我每到一个城市办理暂住证时,警察问我的职业时,我就会填上自由撰稿人,警察用一种尊敬的目光看着我,我则自信地扬起头,仿佛真的是一个作家似的。

  我不会像那些小偷住在大窝棚里,我在南方的一个城市租了一套漂亮的房子,我像那些白领们一样有一个舒适的家。

  南方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城市很多,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不要一小时,比我从家里到我们的镇上还要快。

  这个城市的夜晚很美,无数拿着精美的小手提袋、光鲜艳丽的女子从我身边走过,这些人大多是一些台港地区老板的二奶、三奶们,要么就是一些在夜总会上班的小姐,我前面的目标就是有钱没处花的那种,我买了一份当天的晚报不紧不慢地跟在她们身后。

  我前面的目标好像在讨论著养她们的老头。中间那个穿红背吊带裙露出背部一大片又白又嫩的肉的娘们在说,她的老头子越来越不行了,有几次刚进去就泄了,害得她还要去外面找野食。

  左边那个绿衣服的女子咯咯笑起来,笑她那叫是享受生活?简直是活受罪,包她的那个家伙虽然头发全没了,可是力气大得很,而且戏法特别多,每次都让她欲仙欲死。

  我认定今晚下手的就是中间那个红衣服的,这种贱女人就是偷光了也是活该。我不由想起初一来,初一真是一个纯洁的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担惊受怕也不做这种事情。

  其实初一是一个美女,无论是身材还是长相都绝对比我前面的几个要好。不知道初一还在不在这个城市,她可是手把手地教了我3个月,那时候我连一点非分之想也没有,怪不得分手的时候初一还跟我说我是一个好男人,这种事情不要做得太久,以后找一份好点的工作做一个好人,她还说她可能把我给毁了。初一还要我不要像她除了偷东西就无法生存,她要我有了一些钱以后就收手,我是一个大学生,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我现在觉得我是一个劫富济贫的侠客,我觉得我的职业是崇高而又神圣的,我认为小偷也有好坏之分,像我和初一就应该划入正义之列,我觉得我应该给初一上课了。

  我想了金庸小说中杨过和小龙女,我觉得我就是杨过,给我饭吃教我功夫的是小龙女,初一就是小龙女。

  想到初一我的脸有些发烧,我心里产生了一种欲望,就是强烈地想见初一,初一在我心中渐渐地出现了一个女人的样子,在这以前我一直没有把初一当成女人,其实初一是一个美丽而又妩媚的女人。

  这可能就是书上说的饱暖思淫欲吧!以前我一无所有压根儿就没想那些,现在日子过得好起来了,我也开始想男女之间的事了。

  这时我看见目标进了一家商场,我收起报纸慢慢地走过去,我一点也不着急,女人逛商场一般都是要逛半天。

  商场很大,一般我是不会偷商场的,因为里面有很多便衣保安,有的还装有闭路电视,这一切初一早就对我详细地介绍过,所以我通常都在出口处跟在目标的身后,等她们付了钱之后,在门口把她们的钱包夹出来。

  三个女人坐电梯上了二楼的女人专卖店,我在一楼闲逛,三个人的目标很大,我不担心她们会丢了。

  我在食品架周围闲逛著,商场的人不太多,我不时地抬头看一眼门口。

  大约一个小时我看到目标推著商场里的物品车,车上放满了吃的用的,乱七八糟的一个篮子全都满了。

  我随便买了一包口香糖和一盒三五烟走到了门口,装出一副等人的样子,不时地看表张望,口中还喃喃自语,怎么逛这么久还不出来。我相信没有人会怀疑我是小偷了。

  好不容易等她们结了账,三个人从我面前走过的时候,我左手拿着报纸掩护,右手顺利地夹出了那个娘们的钱包。

  三个娘们依然说笑着毫无所察地沿街边走去。

  我则不紧不慢地朝相反的方向走去,前面不远是一个公园,我走进公园向一个树荫走去,坐在石凳上装出一副等人的样子,把报纸里的钱包打开,里面有十来张四人头,还有几张港币,我把钱包扔进旁边的一个垃圾桶里。然后朝外面走去。

  我看看表差不多快9点了,我决定去三孝路四川酒楼解决晚餐。街道上仍然行人如鲫,大多是一些红男绿女,看着一些衣着光鲜的美女从我面前走过,我心里有了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和欲望,确切地讲也就是我有一种想和女人睡觉的渴望。

  我想起了初一,那个美丽而又妖媚的女子。于是我就起了想找初一的愿望,初一应该是喜欢我的,我想,不然她怎么会救我又教我手艺呢?凭印象我是初一唯一的徒弟,她对我还不错。

  突然冒出这种想法,肚子也就不饿了,我决定去初一常去的几个地方找找看。

  我的脑子像放电影似的搜索她常去的地方:第一个就是她的家——这个城市西边的一个出租屋;另一个就是东门夜巴黎的夜总会,那里嫖客如云,她经常在那里下手;第三个地方就是各大商场了。

  女人终究是女人,即使是做小偷的初一,仍然喜欢逛商场。

  我拦了一辆的士,向第一个目标进发,不同的是目标不是钱包鼓鼓的女人,而是去找一个可以和我睡觉的女人。

  这算不算是在追求爱情,坐在出租车里我想:一个大学生小偷和另一个小偷的爱情,不,应该是杨过和小龙女的爱情现代版。

  第一个目标落空了,房东告诉我初一已经搬出去好长一段时间了。

  我继续向第二个目标进发,巴黎夜总会在香江路,我在旁边的海天宾馆下车向巴黎夜总会走去。

  我是看到一个满脸胡须的男人后才看到初一的,初一正跟在那个男人的身后,那个男人正搂着一个长发妖艳的娘们向海天宾馆走来,那娘们穿一套红色低胸的裙子,那个男人一手搂着那娘们的腰,一手拿着手机讲话,那男人的屁股鼓鼓的,肯定是一个大钱包。

  初一装成有急事赶路的样子,擦著那个男人身边而过,我看到初一两根纤细的手指准确地把钱包从那男人屁股后面夹出来。

  我听到那个男人粗声粗气地跟那个娘们说,等一下我要你死去活来。

  那娘们嘻嘻地说我才不怕你呢,这世界谁怕谁啊?

  我看到初一向相反的方向走去。我跟在她后面,想给她一个惊喜。

  我们大约走了200米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轿车无声地在初一身边停下,等我反应过来时,初一已被几个大汉包围了。

  我看到那个满脸胡须的男人从车里钻出来,看着初一狠狠地说,肯定是这娘们偷了我的钱包。

  初一乖乖地交出了钱包,笑着说对不起,我是刚出来混的有眼不识泰山。

  满脸胡须没有吭声只是招了一下手,四个人就向初一走过去。

  我赶紧走过去挡在初一的前面,求他们饶了初一。

  街边围着很多人,有人在指指点点,说想不到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女人却是个贼。还有人说真贱,打死活该。

  我紧紧地挡在初一面前,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

  两个大汉抓住我的两只胳臂,把我扔到了街上,我被摔得头昏眼花,金星乱冒。

  我听到初一的惨叫声,初一在地上缩成一团,几个大汉在拳打脚踢。我不顾一切地冲过去,却再次被一拳打得趴在地上,又被别人死死地踩住。

  后来我听到警报声,警察来了。

  初一在地上缩成一团,鲜血染红了她美丽的白色裙子,像一朵朵盛开的玫瑰。

  我心痛不已地抱起初一,初一看着我的目光里有许多柔情。

  初一吃力地问我是不是来找她的。

  我说是,因为我很想你,想让你做我的老婆。初一笑了,初一笑得很美,血从她的嘴角流出,像一朵娇艳的玫瑰。

  我是个小偷你却是个大学生,我配不上你,所以我就一直没有找你,其实我跟了你好久,前几天你还偷了一个女人的钱夹子,里面除了避孕套却什么都没有。

  我惊讶著张大嘴巴。

  初一艰难地说:其实我很喜欢你,一直不放心你。

  我说:我也是个小偷,你配得上我。

  这时有人说:你有神经病啊!你老婆流这么多血快要死掉了,你还在这里调情。

  我如梦初醒地叫了一辆的士,向医院驶去。

  我愿意在你怀里死去。初一看着我说。

  我紧紧地搂着她。

  答应我不要做小偷了,做一个人,做一个好人。初一看着我。

  我坚定地点点头。

  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做小偷是没有好下场的,只有正正经经地做人才算得是一个真正的人。

  我继续坚定地点着头。

  初一笑了,像一朵凄美的玫瑰,在我的怀里闭上眼睛。

  就在初一离开我不久,全国开始了严打,很多人都落入法网,我本来没事,但我仍然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因为我打算做一个好人,由于我是自首的,从轻发落,仅被劳教6个月,在劳教期间我表现又非常突出,不到4个月我就被放了。

  后来我真的变成了一个好人,一个不偷别人东西的好人,因为我答应过初一,我只要一闭上眼睛,我就真切地看到初一,初一满脸鲜血地跟我说,做小偷是没有好下场的,我痛苦得泪流满面。可以说是初一用她的生命唤醒了我的良知。我感觉做好人真好,因为现在我终于可以走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