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忙,只有贝娴最悠闲。
我们忙工作,忙家庭,贝娴之所以这么悠闲,是因为她没有工作,也没有家庭。
贝娴是人们口中所谓的“单身贵族”。长长的秀发披肩,时而温柔微笑一下,从不谈柴米油盐,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但我知道她可以这么清高无非是因为以前有个有钱的男朋友,现在分手了,虽然经济上没有以前那么写意,但姿态上却一直维持着以前的悠闲。
她是我的偶像,至少以前我一直认为是。两人一起逛街,我往往就手抓一大把纸袋往哪儿一坐,她会一把拉起我骂:“你看你那副疲懒相,多丢人!”而她永远登著九公分的高跟鞋,风姿如女明星般优雅。是,我太邋遢,但现在又没有俊男看着我们,疲懒一点也是可以的嘛。像她那样十年如一日地保持最佳状态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人总有吃饭如厕的时候吧。由此可知,她是多么让人崇拜。
她很少有情绪失控的时候,一直讲究风度,说话从来不提高声线,一双美目永远闪著温柔之光。当我被气得跳脚,声嘶力竭之时,她的娴静更显得不一般。我一直以为她是从不生气的。
有一次她男友的公司星期六招聘,让她中午过来一块吃饭。她一早起来打扮好,坐了一个半钟头的车来到公司,男友却忘记这回事。那是贝娴第一次拨男友家电话去骂人。她的男友有妻子,她记住那个电话号码五年,却一直没拨过。我不知道她的心情到底怎样,因为她骂人时也是温言软语,可中午吃饭时她一口菜都没动,一直喝了好几瓶啤酒,喝得脸上粉红,回去就睡了。
我不放心她,打电话给她:“你没事吧?”
“没事儿,我能有什么事?”她的声音混浊,我心一惊。
“你哭了!”用的是肯定句。
“没,没事儿,自己在喝酒,嗓子有点哑而已。”她还是不承认。
“老周太不像话了,明天我们一起去骂他!”我劝她。
“你别幼稚好不好,他有什么错,周六是应该在家陪老婆孩子的。”
“你真这么想?你可真行!”像我这样的朋友大概比敌人还可恨。
贝娴不吭声,今天她多喝了几杯,意志力比较薄弱,不能空口白牙地讲大道理,很多人不知道讲道理其实也需要很大的力气的。
“其实一开始,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喜欢他。”贝娴说出心里话。
轮到我不哼气了。大概所有人都没想过贝娴是真爱老周。老周太有钱了,而贝娴一直在花老周的钱。人们从没想过掺杂金钱的爱情也是爱,而且十分痛苦。
“嗨,我没事儿,挂电话吧。”贝娴笑了,真让人佩服,要是我恐怕只有哭了。
从二十岁起,贝娴就一直在等老周离婚。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但我想贝娴是一个神志正常的人,如果老周不给她幻想,她也不会一直这么盼。所以在这种男女关系中,我气贝娴,但更恨老周。一个男人明知不可能而拿一个摸不到的幻想去让一个女孩子等五年,只能说他太自私。而贝娴,怎么说呢?愿打愿挨。
别的同事背后说起她更难听:“一个女孩子,仗着长得略微好一点就让人包起来,不错啦,这几年她吃也吃过,穿也穿过,已经比别人好太多了。”
我不同意,人除却吃穿之外,精神也很重要,有时候精神上的折磨怎样吃穿都补不回来的。贝娴好吃好住却一直长不胖,可能就是精神消耗得太大了。
不知道贝娴是否快乐,从没见她大笑过,即使和老周在一起时也只是微笑而已。可能付出太多,抵消了得到的快乐。
从未听过贝娴诉苦,她真是个坚强的人。每逢周六周日就拉我去逛街,看着她一掷千金地买东西,有种痛快的感觉。可能一切还是值得的,拿有限的青春心血去换有限的金钱,大家都这样做,不过区别是价格高低而已,贝娴的价钱不低。
作为朋友贝娴是没得讲,温婉解人,也从不因是美女而娇纵,总是很耐心地听他人诉衷情,眼里带着一份了解。有一个清秀而害羞的男孩,看到贝娴时脸涨得通红。大家刚开始当一个笑话看待,等到男孩在她的楼下等了一个多月时,大家都不笑了,感叹好运,这么一个清秀帅气的男孩子,跟贝娴配起来像一对璧人。但她花了整整三天时间听男孩子哭诉和告诉他,他们之间不可能。我到现在还记得男孩走时一遍遍地叮嘱:“等过一阵子她闷了,打电话叫我过来。”我对贝娴说过,她笑了笑:“不用太久,三个月以后你再拨他的电话,他早就不会记得这些话了。”
“不会吧?他可是真的很喜欢你。”我怀疑。
“不信你就试试看。”她挑挑眉毛,眼睛分外亮。
我没有拨那个电话,我相信贝娴,她看人一向比我更通透。我不想让别人难堪。
我想贝娴看别的事情这么清楚,怎么会看不清她和老周之间的关系是没有明天的这一个道理?可能因为她是美女,美女总比一般人多一些权利,包括幻想的权利。可能这么想有点势利,但她确实美好如一幅画,我要是男人也想把她挂回家。一直以为她是有希望的,直到我见到老周的妻子。如果贝娴是一幅清逸写意的水墨画,周妻则如米罗版画般明丽,不禁让人感叹:生为男子真是享受多,如果你够能干的话。也许不一定生成男人,在这个功利的社会,只要成功,你就可以享受别人没有的权利。
我们替贝娴不值,其实她看我们还不是更惨。为一份工作忙忙忙,忙得没有时间,忙得没有心情,在公司与家之间消磨了青春。如果真能挣到全世界还好,可我们不过是换回一份温饱。挣得太辛苦,花得很痛心,早已忘了购买的快乐。也许我们下意识都希望不劳而获,自己得不到,看见贝娴生活的悠闲,就嫉妒了,所以希望她也是不快乐的,硬说她是没有灵魂的。她可能是不快乐,但不会比我面对每月的业绩报表更不快乐,我想。
每次看她一杯一杯地干着血腥玛莉,我都有一种心惊的感觉,猩红色的液体顺着她的嘴一点点地流进她的身体,映得脸更白,唇更红,实在美得太凄厉,总叫人害怕。
她喝酒的速度很快,总是很饥渴的感觉,仿佛是个吸血鬼,等著这一杯杯的血浆救命。可酒下肚,她却更渴了。男人沉迷于她微醺时,迷离的眼神,柔软的肢体。我不放心她一个人喝醉,总在最后关头出现,拉她回家。她常常在出租车中把头靠在车座上不发一言,我以为她睡着了,但到家时,她总清醒地站起来,整整头发冲我一笑:“谢谢你阿佳。”眼睛明亮,与酒吧中的游离不可同日而语。
“你没醉?”我愣愣地问。
“可以说醉,也可以说没醉。”她笑得高深莫测。
“尽替你瞎操心,以后不管你了。”我气自己笨。
“你对我好,我是知道的,下次不喝这么多了。”贝娴在我耳边呵气,低声服软,把对付男人的那一套一成拿来对付我。我已经吃不消了,下次又傻傻地拉她回家。我也不明白她为什么让我把她从喝得脸热心跳的那一群人中拖回来。
贝娴清醒时带点微醉的憨态,喝醉了又比清醒时更冷静,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缠绵之意。可能在社会中见到太多像我这样一是一二是二的劳工女人,她的迷离神情才更可贵,让他们一个个拜倒在她的高跟鞋下。
其实她不是所有的时候都这么坚不可破,偶尔也会露出小女人的一面。
她养过一只叫多多的狗,我问她为什么取名叫多多。
“它和我一样都是多出来的一个。”贝娴不在乎地笑。
“多出来?”我又一愣。
“我没告诉你,我经常做一个梦,梦见我还在上学,是抗战时期,教师带着我们由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上课,每两个人手牵在一起防止走失。我就是那多出来的一个,没人牵着我,到最后总是大家都不见了,剩我一个人站在教室里,拼命地喊其他人。”
不知说什么好,我很没意思地安慰她:“睡前别看电视太晚了,尽做那些无聊的梦。”
多多是贝娴的宝贝,虽然买来不过二百块钱,可不到一个月,看病打针花去一两千块。我们都劝贝娴别要了,不值得。可她如中了魔,带着多多到处寻医问药,等多多病好了,贝娴又把它送人了。我不明白。
“养太久了就不舍得了,不如趁没太多感情之前送走。”她说。
“那你买它干什么?”我更不明白。
“我高估了我的能力,所以在感情没有失控之前就剪断它。”
我没接上话,不知她说的是多多还是别的。
可能老周是她没来得及剪断的,以至于现在变成这样一个局面。如果贝娴没有感情,只为老周的钱,事情就简单得多了,她也会快乐得多。
老周并不是想像中龌龊的中年秃顶奸商。他是一个英俊的商业管理科硕士,在国企中任董事长,在工作岗位上他一定是严肃而出类拔萃的,有着男人不可多得的工作美,所以贝娴才会爱上他。可我每次见老周都是因为摆不平贝娴和家中妻而愁眉苦脸的样子,我实在很难对他升起尊敬之情,也许国有企业就是交在他这样的人手中才前途堪忧的。每次他坐在我对面长吁短叹时我都在想,一个为了一己私利而让两个女人痛苦的男人,究竟能不能算是坏人。
“你劝劝她,劝劝她。”老周言语无味,翻来覆去的就这一句。
我不知道怎么劝,是劝贝娴默默地忍了,还是劝她和老周分手。
最后总是以贝娴不出声而告终,一切又回到原点,老周继续享齐人之福,贝娴继续挥金如土。
事情拖得太久,已经没有新意了,贝娴与老周终于和平分手。
大家对这个结局觉得意外,又在情理之中。除此之外也看不出什么其他的可能。为了避开朋友们的关心,贝娴出去旅游,一去大半年再回来时,我都差点认不出她来。她背着五十升的旅行袋,一头长发像稻草般扎起,一脸风尘仆仆之色。
“你去西藏干什么去了,扛山还是担泥呀?”我痛心地叫。
“不要着急,不要着急。”贝娴笑嘻嘻的。
“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去美容院泡一下午就会好的,这都是小问题。”贝娴依旧漫不经心的。她说到做到,去女子中心呆了两天,焕然一新,只是眼角的几条皱纹却再不肯走了。
贝娴忽然改变风格,不再像以前般精巧如水晶饰品般光芒四射,而专走波西米亚路线,白麻布衬衫,芝士布裙,只有沉默一如既往。她如一杯甜酒般,甘醇不辣喉,不知怎的却不再吸引男人了,或者说不再吸引像以前的那些男人。现在找她的男人多是些画家、作家之类华而不实的家伙。贝娴出钱,他们出嘴夸夸奇谈,不知所云。
“你跟他们穷泡什么,没有一个顺眼的。”我觉得我的偶像沦落了,不免失望。
“我想弄明白一件事。”贝娴说。
“什么事?”
“男人有什么不同,或者说人究竟有什么不同的。”
“什么?”我一头雾水不明所以,也只好由得她去了。
忽然有一天,贝娴来找我,我们坐在星巴克的咖啡香中聊起以前。
“阿佳,你还记不记得以前我和你说我想找的答案。”贝娴转着手上的杯子问我。
“记得。”我一笑,“只是不太明白。”
“是我没把话说明白,现在我找到答案了。”贝娴的表情却没有喜悦之色,一脸无奈。
“人最大的不同是感觉不同,你明白吗?”
“感觉?”太玄了。
“对,不论这个人或丑或俊,有钱没钱,他都有一份自己的感觉,别人无从模仿,更没法替代,所以你才爱他。”
“什么意思,我看他们都是一样的嘛。”我不同意,贝娴的毛病就是太敏感,在这个世界中像她这样敏感是不行的,到处是粗糙的人,粗糙的神经,她这样只会让自己不好过。
“所有的人给你的感觉都是一样,有一个人的感觉跟其他人不同,你就会一直记住。”
“你说的是爱情吧!”我不以为然,明明是爱老周却拐著弯儿来说,她真够别扭的。
“不,你不明白,不是说爱情,爱情太容易,感觉太难得。”
我不开口,贝娴的思绪玄而又玄,要求太高,我根本跟不上,也不赞同。我们都是要吃饭,上班的普通人,为开门七件事愁白了头,哪有时间心情体会这么复杂的情绪,连爱情我也赞成快乐而简单明了的。
“你知道我为什么和老周在一起?”贝娴说。
我摇摇头,心想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不过是才子多金,美女多情的又一版本罢了。
“以前我在老周手底下做事,一日资金出了问题,全公司的人都急坏了,只有老周镇定地指挥全局渡过难关,还时不时在我耳边叮嘱:‘没关系,一会儿就会好。’当时给我一种很强烈的感觉,他是一柱擎天,跟随他就很安全,我就爱上了他。”贝娴自嘲地笑。
“太老套了。”我无动于衷。
“谁说不是,可你没法控制,你需要一种感觉,需要很久了,所以它一来你就躲不掉,而如果感觉变质了,你就更不能忍受。”
我不明白,体会一个已婚男人的感觉是否恰当,但又不好当面说什么。我没想到贝娴内心天真如此,简直有点可恶了,也许她在这个世界中觉得孤单渴望安全感。像这种话贝娴以前是不会说的,她现在对我说是因为她寂寞了,想找个人附和,我不是好拍档,我不会跟她走,我只是劝:“算了,别要求太高,你还漂亮,大把男人喜欢你,那么多人当中找一个感觉好的还不容易?”
贝娴摇头,觉得我过于木讷不通:“其他人的感觉太差,你都不能忍受,你难道不明白?”
我明白,我怎么不明白,贝娴的姿色同几年前是没法比了,要求又高了这许多,她所希望的安全感,男人连自己都满足不了还怎么给别人?什么心有灵犀,触电的感觉都是扯淡,男人无非是要个赏心悦目的摆设,他出钱,你出色,你若非得跟他讲感觉、讲心灵,失望在所难免。即使真有感觉也不过是一刹那一会儿功夫就散没了,哪儿还有什么天长地久。
作为朋友我不想看她钻牛角尖:“唉,算了,什么感觉,什么爱,不过是为日子找一点点缀罢了。男人无非是个伴儿,你不行她来,跟谁还不是一样。”
“那人同其他动物有什么区别?人是讲灵性的。”贝娴很严肃。
“区别?”我苦笑,“怎么没区别,人死后要下地狱,动物死后上天堂。”
贝娴不说话了,只是叹了一口气,像是为我的愚笨惋惜,又像是那种泄了真气的武林高手,再不说一句话。
后来,我们就散了。
再后来,我听说贝娴天天到一个研究佛学的人那里去听讲,身边并没有其他男人。
再再后来,我听说贝娴自十三层楼上跳下来,一句话也没留。
我心中的悲痛是难以表达的。这样一个女孩就忽然选择离世,我不知道是否是那次西藏之行给她的余毒,以为来世会更好,其实她太傻,一切都是轮回的。也许她是相信万般皆空,想化无痕。
许久之后的一天下午,我忽然间明白了,与贝娴最后一次谈话的意思。贝娴其实很天真,不过是追求一生一次的完美真爱。所以她全副精力地装扮自己,忍常人所不能忍,无非是想维护自己真爱一生的童话 。她的字典中没有凑合、妥协,爱变了质就把她给打垮了。可现实中哪有一生一世的真爱?她的爱没有了,她活着也就失去了意义。她从来都不是真人,如画中的美女一般,只能燃烧一次。
我想,可能已经没有太多人记得贝娴了,可能只有我还记得那个眉眼如画、长发披肩的女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