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明白无误地爱上了那个男人,那个孤傲冷酷刻薄残忍不解风情不可一世的男人。我在公司做服务总监,他在预订部做经理。他其实也没什么特别,黝黑的脸,不英俊,突出的颧骨有点儿夸张。但不知怎的,我硬是从他脸上看出了坚毅和个性,从他深陷的眼睛看出了含蓄、温柔与敏感,还有一点点的多情。
有一天,我特意穿一条深紫长裙,系一条珠灰丝巾,把自己打扮得很特别。镜子里的我飘飘摇摇,不看略显凌厉的眼神,自然显出万般优雅的风姿。就有男同事走到我身边,用低低的声音说:“这世界上还有这么一种东西,不是妩媚,不是魅力,也不是美丽,不是我们随便说的任何一种东西——而是纯粹的吸引力。”他停了一下,又用同样低到尘埃里的声音引证了一句话,“你是一个使一千艘战舰出海的女人。”我知道他这话绝大部分是水分,那一千艘战舰是纸折的,吸引力也高台跳水,大打折扣,但我仍旧心花怒放,信心倍增。在陶醉中,我特意去了预订部,找个借口敲他的门。他在和下属争论什么,见我进来,他的眼好像擦亮了火花。我走得很慢,肆意地盛接他全部的目光。我走到他桌前,微微一笑,我自信地笑的样子一定是风情万种。不想,他一转脸,酸酸地说:“你穿这样的裙子,就像麦当娜穿超短裙。多此一举。”我怔住了,不明白他是在揶揄还是在奉承。我咧嘴一笑,言不由衷地说:“你的眼睛一定是瘸了。”
当着他的属下,我看到他的脸由青变红,由红变白,我只好关切地问:“你胃疼?”
“不,我眼疼。”他强忍着说。
“用珍珠明目液吧。”
“不,请你出去。”他的神情好像是咬牙切齿。
B
周末公司会餐,他坐在离我很远的桌子边。我想听他说话,我要做他那桌的入侵者,便端著果汁,对坐在他身边的女孩说:“我们换换位置吧,我那桌帅哥太多了,看得我眼花缭乱。”
女孩欣然应允。
他在高谈阔论,一眼都不看我,好像我是一把可有可无的椅子。他的话题无非是男人和女人,无非是赞扬男人,批判女人。他说女人在男人面前天生就有优势,如果她们不能靠聪明得到想要的东西,她们装傻也可以得到。有人附和,连说精辟。我不以为然,反驳说其实男人在女人面前才更有优势,如果他们不能靠温柔得到想要的东西,可以靠野蛮。他装作没听到我的话,不看我,反而挑衅般对着一桌的男人说:“一个成功的男人,应该有三个老婆。”我冷笑,说:“那男人得长三条舌头。”这次,谢天谢地,他终于看到了我,一脸愤怒地盯着我:“我在和你说话吗?”我淡淡地看着他笑:“难道我在和你说话?”他举手投降,忍无可忍又必须得忍。可片刻之后,他死性不改,又说:“男人三十岁之前绝对不该谈恋爱。”有人问为什么,他昂然说道:“三十之前谈恋爱,等于是替别人养老婆。”一桌男人暴笑。我拉下脸来,针锋相对:“你为什么不给自己养?”他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因为我喜欢的女人像羊毛毯子,温暖,却扎得慌。”
我的心像被烫了一下。
C
时间不紧不慢地过。
偶尔在公司例会上见面,他一脸的骄傲和自信,那种强烈的骄傲和优越感就像曾经登陆过火星,曾经和伟大的比尔﹒盖茨共进过晚餐。他的鬼样子让我颇受打击,深感郁闷。我知道自己一直在单恋,在他眼里,我似乎太过锋芒,难以驯服,我也想做一朵夏天的睡莲,只悄悄为他开放,可我又怎么能做得到?他的退避让我火冒三丈,他的冷酷给我错觉,--把他当成对手,无法自控地去挑衅。
星期天,我想了很久,给他写一封信。我写了又撕,撕了又写,最后,里面装了一张白纸,倒著贴张邮票。这是古老的表达方式,含蓄而委婉,与我的性格不符,但我不想给他当面打击我的机会。见到他,不爱他,对我来说几乎不可能。所以,为了避免自尊心受到摧残,我只好选择老掉牙的方法。
我一连等了一星期,没有回音。我失望极了,但我不甘心。在一次例会结束时,我从他秘书手里抱走一摞稿纸,跟在他后面。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他的样子傲慢无礼,骄横异常,真伤人自尊。不过,我知道越傲慢的人越脆弱,越懦弱的人越粗鲁,所以我不怕。我笑意盈盈地对他说:“我知道一张纸不够你写回信,这一摞全给你。”
他接过来,一言不发地看着我。
电梯停了,他下去。
他的样子,好古怪。我站在电梯里,突然想哭。
但我是一个不服输的人,从不轻易放弃,不允许自己失败。现在他不爱我,不等于他将来不爱我。现在他没看到我的优点,不等于将来看不到。我得给一个愚蠢的男人机会,得等时间借给他一双慧眼,谁让他笨到无可救药?他那么粗心,那么没有女人缘,不懂礼貌,没有绅士风度,我爱上他不等于对他精神上的扶贫?这是多伟大的事业!多让人吃惊!
这么一想,我就笑了。
D
星期六,我买了两张电影票。下班的路上,我拦住了他。
他的样子很冷淡。我觉得那是心虚。
“有人请我看电影。”我把头高高昂起来。
他漠然。
我的心沉下去:“可我拒绝了。”
他依旧漠然。
“我想和别人去看。”
他还是不动声色。
“那个人是你。”我大声说。
“嗯,那我就舍命陪君子。”他终于开口,“与其吓坏了别人被索赔,还不如我牺牲一次,反正我天天看你,胆子也练出来了。”
晕啊,我在他身后猛挥了两拳。当然,在距他一厘米处狠命收回。
“喂,说心里话,我觉得在认识的人中,比我聪明的没我漂亮,比我漂亮的没我聪明。是不是这样?”我跟在他身后问。
“你认识的人太少。”他头也不回。
“嗯,我不觉得啊。认识你一个对我来说就够了。”
“对我来说远远不够。”
“你为什么不和我并排走?”我抗议。
“因为我走路姿势挺拔,好看。”
“神经病。”我小声咕哝,小跑着追上他。
他停住:“我真的有神经病,要不然怎么会陪你看电影?”
我,我晕死。
看电影不过是借口,所以我看得心不在焉。这期间,我出去了N次,一次是给他买绿茶,一次是买口香糖,一次是买他爱吃的冰淇淋。每次我都给他握一下我的手的机会,但他居然熟视无睹,岿然不动。不得已,我踩了一次他的脚,他漠无反应;我又踩了一次,他还是没反应;我再踩,狠狠的。他疼得皱眉,突然说:“你有几只脚啊?你的脚好像无处不在。”
“踩到你了?刚刚我还纳闷,你怎么没脚啊?你上辈子一定罪孽深重。”
“是。所以到现在没有女朋友。”
“我吃点儿亏,你可以考虑一下我。”
“你?在考虑之外。”
“为什么?”
“我们一个天堂制造,一个地狱出品,相差太大。”
“哦,你是地狱来的?!我说怎么看着像傻子。”
他瞪眼。呵,身后坐着的老大爷拍拍他的肩,和蔼地说:“小伙子,专心看电影。”
他把话咽回去。
看过电影,我跟他讨论电影中的老公和老婆。我一边走一边说:“要是我找到个事业有成财大气粗回家做饭洗衣给老婆按摩洗脚的男人,我一定嫁了。”
他站住,呆呆地看着我,呆呆的。一瞬间,我的脸一点点地变红,好像有一股细细的电流穿心而过。我甚至微微闭上了眼睛。一定会发生什么,一定会发生,这么美好的目光和沉默就是前奏。
突然,他伸出手在我眼前不停地晃,嘴里说着:“醒醒醒醒,电影散了,该回家了。”
呜呜呜,我快要被他彻底打败了。
E
我决定从他的视线里消失。
整整一个月,我再未主动找过他。
我要修身养性。我开始练书法,读名人传记,还读《钻贵女人》。我冥思苦想,如果不爱他,我还是蛮轻松的。我发现自己有了大把的时间,我毁掉了无数次拨通他电话听听他声音的机会,毁掉了无数个想他的如同难产般的夜晚,我甚至开始享受孤独。由此,我得出了结论,孤独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以自我为中心,即是善待自己,也意味着力量。在孤独的磨练中,我几乎做到了游刃有余,不为任何人所动。
我结交了一大批爱喝酒并且喜欢撒酒疯的朋友,也结交了一大批以恋爱为乐以失恋为生的朋友。
奇怪的是,他竟然开始找我。
借书。每次都借同一本。刚还了又借,借了又还,还了再借。一共借还了十次。
我忍无可忍,暴跳如雷:“拜托你有点儿想像力好不好?为什么每次都借同一本?”
他一脸无辜:“要是我不借同一本,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的并不是书?”
“那,你喜欢的是——”我的脸一定像融化的冰淇淋。
他看着别处,有点儿得意地说:“一直想告诉你,有个女孩认真地追我,想请你参谋。”
“你别饥不择食啊,你这种浅薄的男人最容易被勾引。”我突然感到紧张,心里像有根弦要绷断,呼吸也开始没有节奏。
“她机智幽默聪明大方无比可爱,我觉得挺好。”
我咬牙切齿,拳头都攥起来,但我的脸上仍皮笑肉不笑:“你的眼睛瘸了?”
“是啊,我的眼睛瘸了,所以,我看中的那个女孩,就是你啊。笨笨!”
一时间,我像个傻子似的愣住,接着眼前一黑,几乎晕倒。哎呀,甜蜜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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