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 A practical deed is more important than a dozen programs.
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计划更重要。
(德)马克思
感受美国的日子(之一) ——横跨南部十三州实录 ○刘 宁
曾经一再对自己说,假如这次访美期间不能在美国南部的大地上亲自驱车横跨,从西海岸的太平洋驰骋到东海岸的大西洋,那么等到自己老了的时候,一定会十分后悔的。
然而,当我从AAA美国机动车协会办事处咨询出来以后,说真的,心里却止不住很有一点发怵。
因为,以我的想法,不仅要从西海岸沿了40号高速公路横跨到东海岸,还要从东海岸直落到美国的最南端佛罗里达半岛的Key West;然后,再紧贴著南海岸和南疆边界,沿10号高速公路由东向西弯弯曲曲返回洛杉矶。
这样的行程,需要穿越美国十三个大州不说,光是路途就已经相当于在太平洋上架一道大桥从美国走到中国,有一万多公里之遥。
更何况在十二月圣诞节的前后,我们这一路必须分别经历春夏秋冬种种复杂气候,要翻过高原,越过沙漠,接受一个又一个暴风雪和暴风雨的洗礼。
“It's crazy! 你们可真够疯的!”这是AAA职员反复跟我说的一句话。
第一站 弗拉斯塔夫 我们是在公元2002年12月17日早上八时启程的。
出门的时候,天际翻滚著浓浓的乌云。天气预报,洛杉矶即将连日暴雨。
按理说,这可不是开车远行的好时机。然而在一种无可抑制的好奇心驱使下,我还是按计划迫不及待地上路了。
因为,借着学校的冬假走马考察美国南部,实在已经是许久许久以来的心愿。
这头一天的任务,主要是赶路。
毕竟,在美国我们是属于差不多最穷的一类人了。因而出门考察,既想要尽可能多跑地方,又不可能花费过多的时间。多花时间,也就是意味着多花钱的。所以只能赶路,常常甚至像长途货车司机一样赶路。
首先,我们要从10号高速公路转上15号高速公路。这条路是洛杉矶通往内华达州(Nevada State)拉斯维加斯赌城的所谓“发财路”。
据说华人普遍赌性大,所以全世界无论哪里的赌场,都可以看到不少赌红了眼的华人的。
由此拉斯维加斯开赌场的人也谙熟这一点,竟然每星期周末都会开了许多大巴士前来接送好赌的华人,美名为“发财团”。参团的人只需交上象征性的5块钱,就会被送到拉斯维加斯一些指定设有赌场的高级酒店,并且吃住全部免费。
当然,这些“发财团”曾令许多缺乏自制力的人倾家荡产。
记得多年前我曾经住在德国一家也是设有赌场的酒店,当时邂逅一位在中餐厅打工的上海留学生,他苦笑着对我说:“若非好赌,我现在也该当上小老板的。”其神情落寞的样子,给我留下了永难磨灭的印象。
而在洛杉矶的“发财团”里,事实上这种落寞的样子随时可见。
还有好玩的是,“发财团”的赌友多半移民自台湾或香港,于是其风俗也就每多民间迷信色彩。偶有手气好者赢了钱,过后还要兴高采烈地呼朋唤友烧香庆祝一番,组织了“还神团”再次前往豪赌。
不久前美国许多传媒就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一辆满载华人的“还神团”大巴士,不幸与另一辆以亚裔人为主的“发财团”大巴士发生相撞,15号高速公路上一时可见伤亡人数遍地。
在北距内华达州边界还有90英里左右的路上,我终于找到路标,向右转进了40号高速公路。
这样从理论上讲,只要一直顺着大路由西向东前进,我们就能安然放心地完成横跨美国的梦幻之旅。
不觉心下有点兴奋,好像开始要进入出游的状态了!
看天上阳光猛烈起来,我先是脱掉一件毛背心,然后脱掉一件衬衣。
最后只穿着一件T恤了,还是觉得灼热。
洛杉矶的冷雨,显然已经被我们远远抛在身后。
到了尼德尔斯(Needles)公路休息站,我停下车来休息。
这里的风很大,吹得人仿佛都有点站立不稳。
休息坪上,一眼看去有几个很胖的黑人清洁工,正围坐在露天野餐的石桌边低头吃面包。太阳很猛,风更猛,他们竟然都穿着羽绒大衣。
我觉得这真是奇怪:坐在车子里的人,只要不被风吹到就都热得要命,胸口被烈日透过汽车玻璃烤得发烧;可刚走出车外,人体的热能就被风一下子都吹带走了,冷得哆嗦。
原来,这里已经靠近被盛誉为“美国西南部的生命线”——科拉罗多河(Colorado River)。
这一条科拉罗多河,是北美洲的主要河流,全长2330公里。它从落基山脉发源流向西南,途经怀俄明、科罗拉多、犹他、新墨西哥、内华达、阿里桑那和加利福尼亚七个州,最后进入墨西哥西北部。
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内华达、阿里桑那和加利福尼亚三州的一个交界带,并且属于科罗拉多高原,因而日照特别强,风又特别猛。
美国的许多州界其实都是以河流来自然划分的,在州界边上的公路休息站,停车歇息的人通常也会多一些。
我又从休息站的咨询台上了解到,科罗拉多河已经流淌了一千多万年,尽管它的水量不算特别大,但在一种滴水石穿的不屈不挠精神下,却硬是在科罗拉多高原上切割出了十九条主要的峡谷。
其中那最深、最宽、最长的一条,也就是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美国科罗拉多大峡谷了。
科罗拉多大峡谷,一般人们喜欢根据科罗拉多河两岸的地形走势,将之分为南大峡谷和北大峡谷。
南北两段大峡谷我都去过,按个人爱好来说,则更加喜欢南大峡谷的那种极具荒凉中横跃出来的宏大气势。赤壁深壑,层崖叠嶂,劈天裂地!
而至于北大峡谷,也不能说不壮观。在那里建立的一些林间度假营,印第安人小屋就坐落在悬崖之端。当你半躺在小屋的阳台藤椅之上,彩云就在身边飘悠,山峰就在足下伫立,那一种气逸神怡的意境也是挺令人回味的。
不过,我们此行的主要目的是人文考察而非自然观光,预先就不曾打算再在大峡谷花费时间了。
没想到的是,当我重新上路,正把小车在笔直坦荡的路上放飞得有点忘乎所以之际,一辆鸣响着警笛的警车却在我身后不知怎样地冒了出来。
老天!这是我在美国第一次遭遇警察。想起刚才自己曾经最高车速开得超过130英里,亦即达到了220公里时速,真是自己先惊出一身汗来。
Darn! 我咒骂了一声,当然也没理由生警察的气,只能坐在驾驶座上一动不动。
因为在美国遇到警察追截,第一要紧的事是必须切记,停下车靠在路边后,绝不可像在中国所习惯的那样赶紧下车点头哈腰打招呼:阿Sir,请给一次机会啦!
如果那样,美国警察一定会即时拔出枪来指着你断喝:Freeze!
Freeze一词在英文里本是“冷冻”的意思,譬如说“冷冻猪肉”就用得着这个词意了。
但这个词要是出自美国警察嘴里,却是意味着:不许动!
想想,警察是要你“不许动”得像冰库里的一块冷冻肉那样僵在那里。可见他们是多么紧张呀!
又据报载,几年前曾发生过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情:一个日本小伙子兴冲冲来到美国旅游,恰逢万圣节之夜,就戴了面具想靠近一户人家掏糖果玩。谁知户主举枪大喊“Freeze”,他却不明就里,没听明白此语的严重性,笑嘻嘻继续前行,结果被户主开枪击毙。此事很自然引起日方抗议,但美国法庭调查后宣判:户主无罪,只怪日本小伙子没有学好美国英语。
我从倒后镜里看着警察向我慢慢走来,是一个英武的中年白人。
他上前礼貌地先向我们逐一问候“Good morning”,完全没有像电视里看到的警察那样一手按着手枪那么紧张谨慎,更没有任何的凶神恶煞模样。
他微笑地问:你们这么急是要赶着去哪里呀?汽车超速了。
我回答说:对不起,这里的路况实在太好,一不小心就超了。
这条路限速75英里,是美国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了。一般高速公路的限速多在65~70英里之间,而驾驶者驾车如果不超过85英里时速的话,通常警察也不会干预的。
他告诉我:你刚才开到100英里了,这是很危险的。
我松了一口气,幸好他还不是在我开到130英里的时候测速,否则自己更无地自容了。
我赶紧认错,接受罚单。
警察又说:你们要到佛罗里达州,那可是一个度假的好地方。不过路途遥远,一路上要注意安全才好。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么?祝你们好运!
我们异口同声说:没有什么了,谢谢你!
看着他满脸关切之色,我们还真有点感动了。
这也奇怪,明明被处罚,到头来自己还心怀感激。这样的感受过去从来没有的!
于是,告别警察以后我一直在想:美国人都喜欢驾车出外旅游,为什么?
第一方面要有好路;
第二方面要有好车;
第三方面要有好气候;
第四方面要有好心情,好精力,好技术;
第五方面要有……什么呢?这一点其实很重要,是要有文明的交通管理和文明的驾驶修养。
这样的文明,其实是一种对人尊重、对己尊重的良好习惯!
下午,越过科罗拉多河,我们进入亚里桑那州(Arizona State)了。
这里的路是修筑在广阔而风化了的沙漠之上的,由此从视角上看就更加愈显得一马平川。
接受了警察的善良告诫,尽管我们此行确实还是要赶路,但如今也不能再把车开得太快了。毕竟,“出门在外,安全第一”是真理。
我看着地图,忽一转念:既然今天不可以按原计划直接赶到新墨西哥州才住下,那么我们何不干脆绕一下道,再去一次大峡谷,观赏一下冬季大峡谷的晚霞呢?
或许这就是上天给我们的安排!
这时,说来也神。
前方不知何时,突然就滚动起了一团团的风暴。天边的太阳,此刻也像猛遇到了沙尘暴似的,转眼间由炽白变成了橙红,又由橙红变成了昏黄。
天仿佛在摇,地仿佛在转!
车窗四下,顿时响起了一片滴滴答答的溅击声;十步之外,犹如飞沙走石不可睹及其余。
并非雨声,亦非下雹。
我只看到四下里旋转飞射著无数珍珠般大小的白颗粒子,这些白颗粒子横扫地面和车上会即时反弹而起,随风疾驰。并且它们似乎遇物不会马上化水,也不会在相互碰撞中混合成团。
像雪,但不是雪,因为雪落在窗玻璃上不会发出这样的清脆声音;像冰,也不是冰,因为当我把手探出窗外却觉得它不冷也不硬。
我们都感到惊讶极了,忍不住刹了车,兴奋得高声叫喊起来:哇,好美丽的雪珠子!
是的,这是美丽的雪珠子。
我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一下子给它起了一个这样好听的名字。
但成千上万的雪珠子在昏黄的太阳下激荡起舞的景象,无疑是深深地打动了我们的——
铺天盖地,吞云吐气;
不离不弃,成阵成群;
亭亭起舞,声声吟嘶;
来而无踪,去而无影。
十分钟左右,这场天降的奇景就结束了。
再抬头看时,天上又复重现云开日出,地上则全不见留任何动荡过的痕迹。
刚才的雪珠子随风一阵滚腾,顷刻间已经席卷大地飞逝于弥漫天际。
这简直跟做梦一样,一切实在是太过美妙神奇了!
于是我不禁提议:要不我们现在就开往大峡谷去看看,怎么样?
好哇!车上的人竟然不反对,而且还相当响应。
义无返顾,我从威廉姆斯小镇(Williams) 扭过车头,一个北转弯,取道64号高速公路,直奔科罗拉多大峡谷。
我相信雪珠子的降临,不啻是上天所赐的一个兆示:风云际会,无限风光在险峰!
若然今日错失良机,我们只怕今生今世都要留下遗憾的。
一路狂驰,几乎又把警察大哥“安全驾驶”的提醒抛诸脑后。
大概八十分钟以后,小车就已开上了南大峡谷的收费站。
这里属于高山气候,很冷。气温绝对低于摄氏零度以下,地上结著薄冰,一些背阴的红崖石笋,还依稀积挂着半月前的残雪。
收费站的管理人是一个大嗓门的女人,她叽里呱啦地先指著门前竖立的一个小牌子告示,要我们认真研究。
牌子上写着:门票售出,恕概不退。
这种生硬告示在美国可说是极为少见的,更何况大峡谷的门票售出后本是一律七日有效的,要求退票的可能性少之又少。
大嗓门女人看我脸生疑窦,即叽里呱啦地向我又解释一番。
原来她说这里马上就要下大雪了,恐怕再有二三个小时就要封山,然后可能一头半月汽车都难以再开得上山的。
她是担心我买了票后,只能观玩二小时要后悔,因为即使明天后天想再来也难。
我跟她说,我今儿就是要来看暴风雪前的大峡谷,这样的景色正是大部分游客所难得一见的。
她说,你这样想也有道理。
撕下门票,朝我一递。
然后她就又把脑袋伸出,对了后头车子的司机继续叽里呱啦地喊开了。
大抵对于类似我这种喜挑偏食的游客,她也早已见怪不怪的。
当我登上大峡谷南缘的时候,就马上知道我们这趟是来对了!
没想到的是,停车场上还有不少车子,可能多属于一些摄影发烧友的。
太阳这时正从两大块厚云里探出脸来,整个大峡谷由此一下子都灿烂起来,喜逐颜开。
大峡谷之所以被世人列为世界七大奇观,一般说来是因为它山头大、沟壑深、峡道长、谷地宽,方圆一望无际,气势磅礡,天地相连。
同时更重要的是,这里呈典型的“桌状高地”地形,也就是说山顶是像桌面一样平,海面一样宽,而四侧却是悬崖峭石。
丹霞高建,壁立千仞,柱垒突兀,曲径通天。
另据专家介绍,科罗拉多高原是北美古陆台伸入科迪勒拉区的稳定地块,由于相对稳定,地表起伏变化极小,而且在前寒武纪结晶岩的基底上覆盖了厚厚的各地质时期的沉积,其水平层次于是格外清晰。
由此,大峡谷在亿万年风雨的侵蚀和科罗拉多河的厮磨下,也就被雕琢成千姿百态、色彩斑斓的层峰异石。
并且伴随着天气变化,这里水光山色变幻多端,天然奇景蔚为壮观却又日新月异。
我们抓紧时间,几个主要的观景点都去了一下,也拍下一些照片。
月亮这时竟然已经高高的升起,霞光被一团接一团的雨雾载乘着徐徐扶摇而去,正仿如一辆接一辆雪花缭绕的圣诞老人鹿车横空掠过。
东方的天幕,先是枣红色的,继而变成紫罗兰,最后转为一片淡墨。
西方的夕阳,掩隐在即将降雪的金边云层里,就像一个淘气的孩子峥嵘偶露,把一个偌大的科罗拉多峡谷一下子照耀得七彩生辉,一下子又投入到黑暗的岩石森林。
造物主此际的越是纵横翻覆,就越是反衬出人之渺小。
天实在太冷了,眼看身边几个来自西伯利亚的俄罗斯人也冻得的口中直吐白气,我们单衣薄裤的哪里还能忍耐下去。
终于一声呼啸,大家齐齐地都躲进了汽车内,开足暖气。
汽车停在悬崖边,众人坐在车厢里,大灯张扬,天窗微开。
所有的目光都盯看着一分一秒式微下去的太阳,所有的镜头都对准了越升越高的月亮。
原来,这样的感觉也很好!
当夕阳终于从“桌子山”上一声叹息,消失在地平线上之时,我才发现,科罗拉多高原竟然是那么的寂静,整个大峡谷也就是一幅悬挂了多年的水墨画儿。
那一种略带了寒意与失落的美,直美得在座的人都目瞪口呆了,噤若寒蝉,犹如窒息。
这时我突然又想到了一个很流行的传说,每年这个大峡谷都会有几桩自杀案要发生的。
这些自杀者都不是从悬崖上跳下去的,而是人坐车子里,然后微笑着连人带车一起冲下山崖。据说,这样子在临死的一刻,可以尽赏车窗外整个峡谷往上升腾的绝对美丽!
这是一种人生的行为艺术么?
当一种美丽已经美丽到极至的时候,亦即意味死亡。
我知道,这是宇宙颠扑不灭的规律。
打道下山时分,天已经完全黑透了。
我不愿意再走回头路,就选了另一条可以重返40号高速公路的道儿——180号公路。
这条180号公路,是要穿过一个很大很大的林区的。
刚进路口,就看到了一个大型指示牌:本路段无论白天晚上,车辆一律必须开灯行驶。
这引起我好奇:为什么这里白天也要开车灯呢?
我知道,现在加拿大法律规定是无论白天晚上都一律要开灯行驶的,但那应该是因为那边雨多雾大的缘故。
难道这段路也是雨多雾大?
不过无庸多想,我就把车子开进林子去了。
因为此时大家已感疲倦,兼之刚才看日落好像有人意犹未尽,还提出不如明天早上再度入山。
这样,我们首先就要尽快赶到下榻目的地——弗拉斯塔夫(Flagstaff),这是一个大峡谷附近的著名小城。
一头钻进林子,才知道林子果然很大,里面确实很黑。但这是夜晚,开灯走也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我也就不曾太在意些什么。
再往里走,又接二连三地出现有这样的警示牌:小心有鹿!
突然就有同伴提醒:咦,当心!美国电视上常常播出有关汽车“撞鹿试验”的广告,这是不是意味着美国一些地方野鹿太多,容易发生撞鹿危险事故?
撞鹿?这种事过去闻所未闻,我当即吃了一惊,车速顿时也就减了许多。
正担心着,后面一辆美国福特车很不耐烦地按著喇叭超过我们了。
我一看它挂的是阿里桑那州的车牌,想必是本地人开车。不觉大喜,以为只要跟在它后面跑,就决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的。
接着,就看到前面一个转弯口,福特车依然全速前进。
美国人不但转弯口开车从来不减速,而且还喜欢超车,这是我最讨厌的。
忍不住嘴里就骂了起来,眼看追它不上了。
哇,忽然却见福特车在前方五十米处“吱”的一下猛踩急刹,整个车身就在路上打起转来。
我连忙也急刹车,地湿路滑,好不容易方在福特车后面五六米左右停稳。
定神看时,六头麋鹿,二大四小的,正慌慌张张地横过公路,其中一只小的还好奇地直冲我们眨巴眼睛。
再瞧那开福特车的美国佬,此刻正呆坐在驾驶室里不停地抹汗。
——Good luck!
我们的车一摆尾巴,绕过它一溜烟走了。
不久,就出了林子。
在180号公路的出口处,我下车进到一家卖烈酒的铺子问路。
铺子的少东家看上去像是一个北欧后裔,二十岁上下,嘴里还戴着一个舌环,待人却是极之热情礼貌。
他跟我说,这里就是弗拉斯塔夫市镇,既是当地一个很好的大学区,又是大峡谷游人的一个喜欢的落脚点,由此远近闻名。
小伙子高高瘦瘦的,说话斯文,给我留下了很好印象。按他的指引,我们住进了附近一家Quality Inn旅馆。
进了旅馆房子,大家一边用电饭锅煮饭,一边争论明天是否再上大峡谷。
一时间,房间里面热气腾腾……
(未完,下期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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