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一顶帽子∕离家的浪子∕下雨时∕最先淋湿的是头发。 起初卓丽并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有一次我让她猜,她说我第一印象像黑道上的,第二印象像做生意的,第三印象像一个忧心忡忡的情人。我听后笑了。
我这个人,脸的确黑得有些过分,再加上留个板寸,经常被好人误会。上次我带兰州来的几个朋友到“明洋码头”听音乐,我穿着我习惯穿的那身白色西服,很是显眼,一走进音乐厅,老板又是递烟又是让座,热情得让我以为我曾经是他的熟人。后来才知道,老板把我当成是黑社会老大了。我们免费唱了一晚上歌,酒水打了七折。临出门时,老板又给我们每人递上一张名片,非常客气地说,请多多关照,多多关照……我和我的朋友莫名其妙。
我拿出一份登有我照片的《新消息报》,她眼睛瞪了好大。但她没有细看照片下边那块介绍我的碎碎的文字。她只觉得我很了不起。
很快,她就知道我在电视台工作,叫杨迈。我已经想好了,可以把手机号给她了。我说,你记一下我的手机号,话音没落,她就说:13007929598。我问:你怎么知道的?她说:不告诉你。
我把玻璃摇下半截。
外面正是氤氲的夏天。
每一棵树都绿得人心里舒服。
整齐的麦田像精心裁过了一样。
阳光的面积也比城里宽敞多了。
今天,我租卓丽的车到灵武采访一个从台湾回大陆的国民党老兵。解放前他被马鸿逵部队抓了壮丁,1948年去台湾。现在叶落归根回到了故土。
车子外面闪过了一排高大的白杨。
接下来又是开阔的麦地。
1995年3月,我正是沿着这条林荫道似的公路离开了灵武。这期间,我很少回去。原因太复杂。但,我经常站在吴忠新世纪商厦最高层的观景平台上,向灵武的方向凝望。我能看见远方广大的“树的汪洋”里矗立着一幢幢白色的楼群。
我青春岁月的大半时光就是在灵武度过的。半途而废的事业。刻骨铭心的爱。支离破碎的艳遇……
这些年,我一直客居在另一座城市。
我曾以自由撰稿人自居,写过不少轰动的纪实文章。像上次我的那篇《沉重的红十字》,就把某医院给捅了一下。因为,某医院给医生定任务,致使医生为完成任务拿奖金,给病人多开滥开用药,还有就是个别主治医师收“黑包”(我不把它叫“红包”),护士给病房送药时短瓶少包,好药私占等等。
这篇纪实新闻虽给我惹了不小的麻烦,但它却被某晚报评为年度首奖。我仿佛也因此成了“正义”的象征。一时间社会上有什么不公,都说:找杨迈。那时,我已经通过市委宣传部考察,被电视台高薪聘为“社会掠影”栏目编导。可是,又有多少人了解杨迈内心深处的另一面。
我像一个修养良好的伪君子,把自己内心里的真实想法保护得滴水不漏。比方,潜意识里,自从上次搭卓丽的车去灵武,我的心里就隐隐萌发了“勾引她”的想法。当我提出让她送我一张名片时,这个想法就成熟了。我喜欢看她开车时的“野”样儿。她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的样子,真好看。她发育开了的身体快要把衣服撑破了。坐在她的车子里,自己就好像置身在一部极富浪漫情调的怀旧电影里。已经有好些年了,我被“越轨”的想法折磨得快要得臆想症了。到电视台后,这样的机会理应很多,但“好兔不吃窝边草”的古训我还记得。倒是有那么三五个女孩儿对我特别好感,但她们对我太尊敬了,一句“杨老师”就把我所有不干净的想法毙了。年龄大的我又不喜欢,因为她们在饭桌上稍沾点酒就蠢蠢欲动。一有机会,就往人身上贴,而且还无耻地说谁谁谁的粗,谁谁谁的短,谁谁谁的婆娘叫床像猪嚎……实际上,我这个人虽然在感情上犯过不少错误,但不喜欢没有品味,而且也挑剔。这不是虚伪。我曾认识了传呼台的一位女孩儿,人长得挺水的,我对她挺着迷了一阵子,我们差点那个了。一次我带她到“明珠”吃快餐,也许是她没有小心控制,她臀部一抬,放了一个响屁。我听得非常清楚,但我装作什么也没听见,继续啃著一块酱鸡腿。从此以后,我再也提不起对她的兴趣了。我像她的一个泡影消失得她连个方向都找不见。
因为那时,我还没有固定职业,正赶上“去西藏”热,我背着个大而不当的旅行包,像模像样地出发了。后来,我又从西藏到了乌鲁木齐,凭借我的“能说会道”,在一家报社下属的文化公司当经理,把这家公司干倒闭后我就回来了。我主要是想孩子。
我再也没有碰到过传呼台的那位女孩儿,听丁学明说,那女孩儿嫁给了他的一个广告客户。
现在,我又对卓丽有了好感。好感而已。我仍然很飘浮。我已不想为我现有的婚姻做出拯救性的祈祷。它已不能激起我作为一个男人的本能渴望了。它可能能给我带来某种安全感,但安全感绝不是幸福。幸福必须伴随着性、激情和幻想,它能展开我身体的全部原野。
我骗台里新分来的几个小记者说:卓丽是我侄女。他们虽刚跨出校门,但并不差世故。在采访任务需要租车时,就以我的名义给卓丽打手机。
卓丽的红色夏利很快就停在新闻大厦电视台楼下。
我对这几个新分来的孩子非常满意。
一次下班后,卓丽打我的手机不通,就直接打我办公室的电话。当时,我正和两位小记者加班剪辑一段访谈录像带。采访的是当地一位挺有名气的小说家。他大谈对中学生进行性教育的必要性。其实话说得并不多,但,部主任说,主管市长才说了三分钟,小说家就说了五分钟,必须把小说家的话减到一分钟。要不,就拿掉。我们为了不拿掉小说家的话,正一遍遍地修饰著,力争上一句和下一句之间听不出什么破绽。
小武把电话递给我,说,你侄女的。
我就接了。
我说半小时以后打我的手机。
半小时以后,卓丽打通了我的手机,她说她就在楼下。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事”,听口气,一定是什么好事。我想,大不了又是请我到“红红烧烤”吃我最喜欢吃的烤羊腿、烤鱼片、烤土豆片。
我低头坐进车里,她诡秘地笑了一下,是甜蜜得让我意外的笑。这个丫头终于上钩了。这样想时,我又觉得有些卑鄙。原则地讲,我还不是那种沾花惹草的坏种,尝一个扔一个。我曾对别人经常高论:我宁可相信一分钟的爱情,也不相信一个小时的爱情;我宁可相信三至五年的爱情,也不相信一生一世的爱情。像我和我现在的老婆,爱情早就结束了,婚姻却存在了这么多年。
我对和我相爱的每一个女孩都很认真。即使偶而脚踩多只船,但重心还是在一只船上。
车子出了西门,向碧湾的方向驶去。
给你放支新曲子,是阿尔伯特﹒汉默顿的《南加州从来不下雨》(ITNEVERRAINSINSOUTHERNCALIFORNIA)。卓丽像第一次放《以吻封缄》那样顺手摸起一盘磁带放进放音盒。
这时,天快黑了,太阳又圆又红,像贴在车前的挡风玻璃上。我想不清卓丽这么晚了到碧湾干什么。
碧湾在黄河边上,过了黄河吊桥就到了。黄河在这里拐了一个很大的弯子。弯子里长著一大片芦苇,芦苇与芦苇之间又空出许多空地,车子就在一块空地上停了下来。夏天的芦苇长疯了,比人还高,把周围的一切全堵没了。卓丽打开车的后备箱,先提出两张瑞特公司出的那种“休闲单”——一种腹膜的膨化软纸做成的单子,专门供人们在野外休闲时铺用,在上面可坐,可睡,能隔开地湿。她叫我过来帮忙,把十几个食品袋帮她取下来,还有五瓶“西夏王”红葡萄野生爽。
一地丰盛的酒宴,我说。
卓丽用一次性口杯倒了满满两杯红酒,先递给我一杯。让我猜今天是什么日子。我想了一下,说今天不是什么日子。她说,你再猜猜。我猜不出来。她说你真笨,今天是你生日。我生日?你怎么知道的,我问。她说,不告诉你。
那晚,我和卓丽没有回到城里。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在“荒天野地”里过了一个晚上。这是一个多么暧昧的夜晚啊!卓丽说,她好喜欢我穿白西服的样子,更重要的是,她说她喜欢我的眼神,说我听音乐时眼神好迷人,好可怜啊。她说她见到我的那一刻,就想做一个坏女孩,把我泡到。可是,她忘了她与我的年龄相差快要整整一代人。我的意思是,她才二十岁出头,我再差一年就满四十了。
我们共同允许了我的,还有她的荒唐。
我吻了她,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她吻了我——她险些把我的舌头取走了。足足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吧。
我松开了她。
一场风暴从我和她的中间消退了。
月亮洁净地快要淌下来了。
序幕拉开了。
我搂着她在车后座上坐着。我用脸擦着她的头发。不知什么时候,我们俩都坐着睡着了。我想发生的,我们没有发生。醒来的时候,天都大亮了。车窗玻璃上,芦苇的影子在太阳柔和的光线里轻轻摇晃。
回到台里,部主任安排让我带小武到水洞沟一趟。水洞沟距灵武大约十五公里左右,地处鄂尔多斯台地的西南边缘。是宁夏境内发现最早的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之一。考古学家在此多次发现的和挖掘出了三万年前当时的人类在此利用灰岩、白云岩、石英岩制造的石器和工具多达数万件。据说,临河一带放羊的老乡听说这里有“文物”,把几处重点遗址挖得面目全非。作为“社会掠影”栏目组,我们的兴奋表面上超过了惋惜。这是一个多么有新闻价值的好题材。
台里的采访车随市“四套班子”到红寺堡开发区采访去了。
我们一行三人,坐着卓丽的夏利沿银灵高速公路向北驶去。
从水洞沟回来,卓丽把另外两位记者送到电视台,说送我回家,结果把我拉到了她的住处。
一个女孩带她喜欢的男人去她的住处,这本身就私密而有意味了。里面将发生什么?能发生什么?我身轻如燕。
我被允许住了下来。
我们共同失控了。
我们和窗外的世界无关了。
我兴奋得像一只豹子,她要了三次。天快亮的时候,她还要要,我说,我空了。她就像一只贪婪的长毛海狗舔我的眼睛。我的身上留下了她亢奋时的三块青印,其中一块两个星期都没有消掉,害得我两个星期没进澡堂,身上都变味了。
第二天,她没有出车,我正好休息。我们把整个上午的大好时光睡进了身体。
卓丽开始收拾房间。她穿着睡裙在地板上走来走去。我说,快把内裤穿上。她说,这样凉快。一会儿,她竟穿着睡裙跑到楼下买了一包橙子上来。
当我知道她有一位打算将来结婚的男友在银川一家电脑公司上班时,我问她为什么要这样,我的意思是,她为什么要和我这样。其实我也可以编一条理由,但我想听她的。
她说了一句,我对他没感觉了。
感觉。多么合适的一个词啊。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存在与否,就是这两个字在作怪。没有感觉是多么可怕,尤其是对自己曾经爱得要死要活的人。二十岁刚出头时,我死信这世上肯定有天长地久的爱情,不过几年,时间推翻了一切。让人变得无可奈何。
过了一会儿,卓丽问我:我是不是太傻了?
我摇了摇头。
哪儿,哪个恋爱中的女人聪明过?
就像我现在的老婆,气头上总会说,当初我真是太傻了。
不过,我从不说老婆的坏话,卓丽很欣赏我这一点。不像有些花心的男人外面有了女人,就把老婆贬得一文不值。
我不。
我和老婆之间关系再紧张,也像同志,爱人同志。我不想撒谎,我和老婆之间自从有了孩子,就没什么感觉了。
这是人性的疾病,我无法抵赖。
我和卓丽在“宝龙花园”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住在一起,但,她不限制我什么。她甚至在我面前把我老婆称为嫂子。我无比难受。有几次逛商场时,她停在某件衣服前说,这件衣服像嫂子那样年龄的人穿上一定挺合适。
卓丽是一个直率的女孩子。她总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她给朋友介绍我时,无所顾忌。她总说,这是电视台的一位编导,叫杨迈,我情人。每当我被她这样介绍时,她的朋友眼中总会流露出异样的神情。我不得不再补上一句,别听这死丫头胡说,是朋友,大家都是朋友。后来,我对卓丽说,“情人”多俗,叫我“Lover”吧,现在大家都时兴叫“Lover”,她就真采用了。好在当地懂英文的人实在不多,她说“Lover”时,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这是情人的意思。她的一位在涝河桥税务所的朋友问“Lover”是啥意思,不等她解释,我抢先说,是经常租她车的人,是“拉我”,拉东西的“拉”,我们的“我”。她那位朋友就说,那我也是你的“拉我”。我说就是就是。卓丽站在一旁盯着我笑。
说心里话,我不喜欢她把我当情人看,或者这样给别人作介绍。给别人的感觉好像是她在泡我,我是她的猎物。在男女关系上,一个男人宁可做猎人,也不愿做猎物。那样会很没面子。
我的一位在报社工作的朋友木妮曾说过,身体是个魔鬼,你不要妄想跟它作对。
我屈从了身体的旨意。
我的身体正被一个心甘情愿的女孩消耗著。像花她自己的钱。
我很久没有回家过夜了。
我知道,从哪方面讲,我已对不起老婆。以前,我偶然会安慰一下老婆的,现在,我心虚得要命。每次回到家里,脱了鞋子就钻进书房,一副做学问的样子。一次,老婆在卧室换内衣,我不小心推门进去,我像对一个陌生女人那样说了一句“对不起”又把门拉上了。
第二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我策划制作了一期“关于婚姻在现代女性中的地位”的访谈片。解说词是我写的。我对婚姻大赏其辞,说它是男女双方升化爱情的天堂……要保证共同的幸福和愉悦,忠诚是它唯一的秘钥……
我敢说,它一定不会遭到广大中年妇女的反对的。果然在播出的当晚就有一个嗓门沙哑的女性打电话过来,要求第二天能再重播。并建议应该采访采访那些虚伪的男人们。
天哪!她们真的信这个?
或者说,她们真的以为男人在谈到对婚姻的看法时,会讲真话?况且又是在电视上。
还是省省心吧。
我就是一个例子。
我对婚姻越来越怀疑。它让我一次又一次在外遇里远离了它。是它嘲笑了我年青时对它的梦想,还是我亵渎了它原本无辜的现在?我已经没有心理基础再在乎婚姻了。这被它彻底扫兴了。我逃跑的结果是不停地穿过其他女人的怀抱。那不是婚姻。那是作废的婚姻掩护下的肉体迷茫。
我和卓丽以“情人”的自慰纵容和谅解著身体的堕落,并在这种堕落里无限陶醉著。
我有些后怕,但不愿自拔。
卓丽热烈地惊醒了我在婚姻里快要遗忘的部分。
但,我比卓丽还缺乏勇气。
我在为她的那位男朋友感到悲哀的同时,也悲哀自己。更为卓丽悲哀。
我跟她之间,是真实的爱,还是单纯的性?
我只在身体空虚的时候才能强烈地想到她。我同样没有想过会跟她地久天长。好像有个外籍爱情专家说过,男女交往所产生的异性吸力,最短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十八个月。我沮丧地想着十八个月以后,我还能否理直气壮地走进“宝龙花园”那套“秘室”。
卓丽从银川出车回来,她像给我带来了一件什么礼物一样高兴地说:我把他吹了。
我明白她吹的是什么。
我问:痛苦吗?
她说:像打碎了一只杯子。
然后,我听见她打开浴头,在冲凉。过了一会儿,她披着浴巾出来了,说:我想嫁给你。
我说:你别开玩笑。
她说:我不是开玩笑。
我把她一把抱到床上。打开了她的身体。我正忙乎著。她竟破天荒地喊了我一声“老公”。我的下面一下软了,像一条湿漉漉的热毛巾,从她的身体里抽了出来。我问,你喊什么?她一下把我掬紧了,说,我要嫁给你。我这个人,什么都可以虎头蛇尾,做爱必须从一而终。我说,嫁给我就不许你再喊我“老公”。我把她搬过来。她的叫声值得那些正在做爱的男女一生学习。
一个星期天,我约《文苑》杂志编辑洪立到灵武看望老朋友诗人杨。我两三年没见他了。还是1998年他开“卡萨布兰卡”歌厅时见过一次。当时,他带着一位被客人打伤的小姐在医院包扎伤口,我正好为写那篇《沉重的红十字》下去采访碰到了他。他依然风度翩翩,尽管看上去比以前更沧桑。最近听说,一位惜才的教育局局长亲自把他从“社会上”请了回来。现在他在灵武除了教书、写作,几乎过着隐居的生活。真可惜这位老兄了,十年前他就在香港出过一本诗集,叫《梦是唯一的行李》,台湾罗门给写的序。就因为他思想太超前,结果谁都不敢用他。他卧薪尝胆怀才不遇这么多年了。一些和他齐名写诗的人,当官的当官,跳槽的跳槽,最次的也在报纸副刊干编辑。现在,他终于回来了,结束了长达近六年的“飘泊”生涯。
我给卓丽打手机,说我们到灵武去见诗人杨。卓丽问是不是高级中学那个杨老师。我说是。卓丽异常兴奋,她在电话那头说,我也想见他,我是他的崇拜者,我还会背他的诗呢:亲爱的∕我爱你∕我不伤害你谁伤害你……
从灵武回来,我开始想写诗了,我突然觉得,做个真正的诗人,该有多幸福。我从来没有见过卓丽那样尊敬地注视过一个男人。她注视诗人杨的目光,让所有喜欢她的男人都会心生嫉妒。但今天我不,因为她注视的是诗人杨。
这次见到诗人杨,我自然想起了一位小说家写给诗人杨的一句话:诗人是离神最近的孩子和罪人。
诗人杨的内心世界里一定给神打扮过。
吃过晚饭,卓丽问我:你觉得诗人杨有情人吗?
我说:说不上。
她说:肯定有。
我说:别胡说。
她说:要不,你把我介绍给他。
我说:行。
她一下跳起来说,真的?
我用眼睛狠狠地瞪得她坐下。她把一个一碰就喊“爸爸”,再一碰就喊“妈妈”的布娃娃抱在怀里,若有所思。
这是一个黄昏流逝缓慢的空虚的下午。
我看见窗外的云彩像一片片白锡镀在天空上。
卓丽出车两天了,还没有回来。手机一直关着。她也不给我打手机。我在楼下电话亭,请了一位女孩把电话打到她家里,家里说卓丽住在外边,她长时间都没有回来过。
第三天,卓丽总算有消息了。她打通了我的手机,说:我想你了。
我问:你在哪里?
毛乌素。
你到毛乌素干什么?
有个画家包了我的车,他在毛乌素画沙漠。
男的?
男的。我们住在马儿庄。
“我们”?我控制不住了。
我说:你们?
卓丽说:就是我和画家。
我把电话压了。是那种生气的醋意大发的压。卓丽又把电话打了过来,说,你想我吗?
我把手机关了。
我开始胡乱猜想了。
我又把电话打了过去。卓丽很快就接了。她的声音好平静啊。她说,我这会儿在半截土长城上坐着,好凉快呀……哇口塞,那么大一只鹰……我问,画家呢,她说,画家在沙坎后面。接着她说,你等著,明天我们就回去了。她把手机先压了。
我花了二百元钱“打的”直奔马儿庄。太阳快落山时,我看见卓丽的车子停在一所小学的门前。我妒火中烧。
卓丽先看见了我,她向我跑了过来,一下把我抱住了。接着,从一间土坯房走出了一位和卓丽年龄不相上下的女孩子。卓丽对着女孩说,斐斐,你看谁来了,杨迈,我“ lover”。女孩笑了一下。我问卓丽,画家呢?卓丽说,她就是画家。我差点高兴得气晕了。
那个叫斐斐的女孩,显得比较沉郁,不用问,一看她眼神就能断定她是一个搞艺术的。她身上有一种被爱情焚烧过的痕迹。现在全部化成了气质。
我们当晚就赶了回来。
又过了三个月。
我和卓丽吵了一架。因为我的确不喜欢她把头发染得金黄金黄的样子,虽然只是局部的黄,我也不喜欢。晚上睡觉的时候,总觉得好像搂着一只金丝鸟。做爱也变味了,以为是在欧美国家的一次艳遇。
我从朋友处借了一套《流星花园》的影碟,想哄卓丽开心。她在客厅里看了一会儿就跑过来说,没劲,哄中学生的。最后,她又把那部《埃及艳后》找出来看。
我在另一个房间里重读石舒清的小说《清水里的刀子》,我满脑子里是那具卸掉身子的牛头的幻象。我不知道那头被宰杀的牛,是否像人一样,有爱,有恨。我想,它一定比人活得轻松吧,因为它即使如人一样相爱,但大概没有婚姻的困惑。它也不用自己盖房子,不用像我和卓丽这样偷偷摸摸租房子住。
那具牛头瞪着我流泪了。
它仿佛在对我说:兄弟啊!你和石舒清是不是朋友?我说是。它说请你帮我问问小石,他把我爱人弄到哪里了?
它的眼睛始终没有闭上。
我想流泪。
我把石舒清的那篇小说合上了。感觉那具牛头在轻轻地顶动书页。它孤单得有些异常了。
它被宰杀的事,也许是出于善意,石舒清没有通知牛爱人。
一个有月光的晚上,卓丽到“卡卡都”蹦迪去了,我一个人坐在“家”里看书。蹦迪是年轻人的事,只有到这样的场合,方觉时光的流速太快,我已被它送到了“青春的国度”以外。我前后被卓丽拉去过两次,只有一次酒喝兴奋了,才被音乐的重金属卷了进去,发了一回与年龄不相符的“狂”。
我不等卓丽回来就下了楼。
我沿着环城公园走着。偶尔在树与树的空隙间听见相拥在一起缠绵的男女,或看见从月光下的草坪上闪出一只只恍惚的白蝴蝶。
快到“月门”的时候,对面走过来一个人。是卓丽。我们都很惊异。
你怎么在这儿。我问。
卓丽说:我去网吧了。
这就是说,她没有去蹦迪。
去网吧怎么跑这儿来了。我又问。
我本能地看了看周围。周围只有树叶安静的磨擦和附近一家歌舞厅锯木般的萨克斯音乐。
回到“家”里,卓丽开始疯狂地亲我。她把我亲烦了。
她说,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疯子”,他们约好在中华桥头上见,结果那个男的一见面没谈几句,就说要带她去开房间,把她当成是一只“鸡”了。她摞下了一句“开你妈的头”就飞了。
我没有责备她,但也没有安慰她。
我和老婆终于离婚了。
我们是到法院协议离婚的。
看上去我们很友好以致法院里的两个女干事反反复复地问:你们是真的离婚?
我和老婆就对视笑笑。
而且,我相信,在我们走后,她们肯定会说什么。因为她们看我们办理离婚的样子比登记结婚还快乐。
其实,我们的快乐是表面上的。是虚假给自己,也虚假给别人的潇洒。
出了法院,老婆说:暂时没地方住,先回家里住。
我说:有。
说完我有些后悔了。
因为我把房子——除了三书架书外——全给了老婆。
到了晚上,从贺兰山的方向压过来一层厚厚的乌云。一会儿,就开始落雨了。街面被灯光照得明晃晃的。出租车一辆接一辆从我身边穿过,每过去一辆就“刺啦”一声溅我一裤腿雨水。这时,我真的想起了诗人杨的那首写“家”的诗:家是一顶帽子∕离家的浪子∕下雨时∕最先淋湿的是头发。
我的全身都湿透了。
我走到“明园新村”楼下,想上去,像往日那样,掏出那把和老婆的一模一样的铜钥匙,开门进去。我最后决定还是离开了。因为我已经没有了铜钥匙。我又走到了“宝龙花园”楼下,在我和卓丽曾经租住过的楼前站了足有半个钟头。对面是黑黑的楼窗。我再也看不到从窗玻璃上垂下的柔和的桔红色的灯光了。我同样也没有这个“家”门上的铜钥匙了。半个月前,我和卓丽分开后,卓丽就搬回父母家住了,房子退还给了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