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圆美利坚(之十) ——走遍美国五十州实录 □刘 宁 编者语:To travel hopefully is better than to arrive. 充满希望的旅行比达到目的地更美妙。 ——R.L. 史蒂文森 赌 船
离开令人激动的圣路易斯市,我决定即刻取道64号高速公路,直奔印第安那州(Indiana State)最南部的另一个令人怀念的老城——伊凡斯维尔(Evansville)。
这两地中间虽然足足相隔着整一个伊利诺伊州,但我觉得这样的考察路线也许更有意思。
因为历史是不能割断的。圣路易斯与伊凡斯维尔由于地理的原因,其母亲河密西西比河与俄亥俄河蜿蜒相通,由此两地在美国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于是在这一天的旅途里,我们的车子并没有在伊利诺伊州的土地上稍作任何停顿,毕竟在我们的整个旅行计划中,回程路线是还要绕过世界五大湖之一的密执根湖(Lake Michigan)的,那时我们还要在伊利诺伊州北部的最大城市芝加哥作一次重点考察。
由此,这一天我只是一个劲马不停蹄连续数小时挥汗驱车,横跨伊利诺伊州,进入印第安那州。
终于在太阳下山之前,赶到了伊凡斯维尔这个曾经留下过林肯总统少年时代成长记忆的老殖民地历史名城。
而这里还需要记录和交代一下的是,我们进入伊凡斯维尔市之前,本来是有计划并且应该去参观一下就近的那一个林肯少年时代国家纪念馆(Lincoln Boyhood National Memorial)的。
有关这个纪念馆的文字资料,如此介绍——
“这是一个保留了少年林肯当年生活原貌的农场旧址。
在这个农场中,林肯度过了他人生重要的十四年,亦即从七岁到二十一岁的时期。
一八一六年,林肯随家人迁移到了印第安那州,并一直居住到一八三零年才搬到伊利诺伊州去。在这段时期中,林肯的身心从一个少年长大成人。他在这块土壤上所认识的人和事,深刻地影响了他的一生。
他的诚实,他对教育和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他对劳动的尊重,他对劳动人民的同情以及他对道德是非的判断等等,可以说都是在此时此地产生并形成的。
他在这里度过的时光,帮助他日后成为了一个具有领导国家能力的人。
这个旧址是体现林肯少年时代的一个最重要历史见证。纪念馆保留了一个少年成长的原貌。在这个地方,林肯曾经和他的父亲一起欢笑,曾经在他母亲的墓前悲泣;他学会了阅读那些有益于其思想发展的著作,学会了勇敢面对并战胜种种创业生涯所必须遭遇的不幸和挫折……”
我觉得,这样一个有意义的去处,无疑是很值得我们前去接受一下教育的。
然而,我们却终于没有去成。
之所以造成这样遗憾的具体原因,真正说起来,其实也不能全怪于我,实在是因为那一段长长的伊利诺伊州公路,太过平坦和辽阔了。
这样的道路,太过好跑,从“物极必反”的辩证法观之,也就必然要演变成太过不好跑的。
事实上我们都很记得在加州一个研究生班的课堂上,教授曾经向大家笑谈自己当年刚拿到博士学位后,首次跑到伊利诺伊州的一所大学去求职面试时的情景:
进入该州,沿途看到许多汽车躺在玉米地里,真是奇怪!可后来自己的车子开着开着,突然也开进了玉米地去了。这时方才恍然大悟,此乃因为伊利诺伊州的地形太过平坦和辽阔之故,兼之公路两旁一律都是玉米地的风景,太过沉闷,开车的人不知不觉也就很容易被催了眠驶进玉米地里。以至当时我就改变了主意,放弃面试,毕竟这个地方太平坦,似乎并不适合刚出茅庐而追求刺激的年轻人。
当时我们听了根本不相信,只随了课堂里的所有同学哈哈大笑,觉得美国的教授上课就是幽默。
可当我这次有机会真的自己开了车子往伊利诺伊州的道路上驰骋,才亲身感受到教授之言原来也不全然是夸大。
老天!那一段开车的路上,也不知是否有先入为主的心理作用,以及在前一站圣路易斯市玩得太过疯癫的原因,真是把我困得不得了。
咬紧牙关,强睁双眼,我好不容易才越过伊利诺伊州,踏进印第安那州的境内。
那时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赶快找个地方躺下睡觉,其余一切都不重要了!
所以,当我们经过计划中应该转入林肯少年时代国家纪念馆的路口时,我也还是处在半迷糊状态的。一不留神,就把路口给错过去了。
过后我也不思掉头寻路了,只干脆将错就错从64号高速公路转入42号公路,直奔伊凡斯维尔而去。
脑袋犹如灌满了浆糊,还是睡觉要紧!
我先前又早从旅行资料中获知,伊凡斯维尔市就坐落在俄亥俄河北畔,与肯德基州只有一河之隔。
那里是有一艘远近闻名的大型赌船的,而与赌船一廊相连着的则是一座物美价廉的豪华宾馆。
噢!试设想一下:当一个人又饥又困的时候,偏偏知道数里之外就有一顿丰盛的自助餐外加一个漩涡式按摩大浴缸和一张豪华型席梦思床在召唤著自己,那一种猴急的心情,还不就像一只饿狗看到主人往远处扔出一根大骨头时的激动样子,连滚带爬地就扑了过去。
哪里还记得起什么林肯不林肯和解放不解放的?
因而就此狭隘而论,我是比较赞成“人权首先是生存权”之说的。说句也许不该说的笑话,饱汉不知饿汉饥,饿你几天,把你饿得眼冒金星的时候,看你还“遑论其余”?
当然,话又说回头,当我们人类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的时候,“民主、自由、解放”等等人间美好的概念与词汇,自是一下子统统都会涌上心头的。
这个时候,人的精神与灵魂的需求就上升到了崇高的位置了。
这也是“人是动物,但是高等动物”之客观存在所决定的。
所以我想说,物质生活是第一种生活,精神生活是第二种生活,灵魂生活是第三种生活。这三种生活既是交互式的,也是呈阶梯式发展的。人有吃有喝,人有知识有文化,还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人必须有灵魂,才能说是真正成其为人的。否则,也只是行尸走肉罢了。
但是,假如再从最根本处发问:没有一副最基本的皮囊,灵魂焉附?
由此我们的确需要实事求是,需要求真务实。
再说,当时我把车子直接开到了赌船旁边,情绪是比较高涨的。
赌船的全称为Casino Aztar Evansville,如想了解其更详细的情况,是很容易就可以在Google等检索网站上查看到有关资料的。
那天我们到达以后,也是当即就在当地的政府网站上看到这样一个特别引人注意的数字:凡是到过伊凡斯维尔市的游客,三分之二的人都必会在两年之内回过头来故地重游。
这是一个很值得伊凡斯维尔市自豪的信息!
究竟是什么东西这么吸引那些来过的游客呢?我不由得也充满了好奇心。
我们进入赌船宾馆登记,服务台上的一位高贵的白发老太太很友好地问:你们没有“赌卡”么?凭卡入住有八折优惠的。
我老实回答说:我等初来贵地,何况从来不赌,哪来的“赌卡”。
老太太笑了说:不要紧的,只要你们不怕麻烦,先上赌船登记一下就可以获得“赌卡”,不仅一切免费,而且当即生效可以获得许多优惠好处的。
真的?我听了当然十分高兴。自从来到美国,我是从来都不怕任何可以省钱的麻烦的,怕只怕没有这样的麻烦机会。
当下谢过老太太,兴冲冲地走往赌船。
上了赌船,四顾一下,觉得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好像全世界的Casino都是这样,外表霓虹灯闪闪,金碧辉煌;内容大概也都是十三点、俄罗斯转盘、老虎机诸如此类,反正我是不懂的。
每次到赌场,我最多也就是看看热闹。因为看不出门道,所以更多的是观察赌博以外的事情。
这时我着急的是要弄张有实惠的“赌卡”,进门抬头首先寻看告示牌一类的文字。
就可看到那走马灯和万花筒一样的各式广告和告示,一方面是介绍有哪些大奖项在什么时候举行,累积金额有多少,十分诱惑;另一方面则是贴满了在这里赢到过大钱者的照片和各种感言,就像中国一些保龄球场把曾获最佳成绩者的照片和获奖情况大肆宣扬以作招徕的情景一般,煞为热闹。
我又看到大门右侧还有一个“导赌台”,几位热情的导赌员正向来者娓娓道来各种赌博游戏,同时给我们这样的初来者办理“赌卡”。
办理“赌卡”的手续是极为方便而先进的,方便得只须亮出驾驶证一类的ID给工作人员在仪器上刷一下,先进得就像在银行办理信用卡一样把你所有的个人资料都储存到了一张塑料卡片上。
这张卡片就是“赌卡”了,有一条绳子系着可以挂在脖子上。
顾客需要赌玩时,只要把“赌卡”往老虎机之类的赌具上一插,这张“赌卡”就会自动记录客人的赌博时间和赌博成绩,并可根据客人的长期信用程度给予信用金等各种服务。
而最绝的是,公司还特别推出一项鼓励措施,依照“赌卡”所记录的累积赌博时间给予客人赌金奖励,我看到每一台老虎机的身上都贴著这样的广告——每玩八小时奖励25美元。
这对于许多人来说,还是颇具吸引力的。
我由此终于明白并且深信,所谓“以一斑可窥全身”,正是因为伊凡斯维尔人在服务上的周到和细心,所以他们才能以三分之二的高比例长期吸引住旅游业上的回头客的。
我高高兴兴办理了“赌卡”,并在一再听到的“愿你好运赢大钱”的祝福声中,高高兴兴回到宾馆。在宾馆登记处我递上一张新“赌卡”,白发老太太即由衷地向我表示热烈祝贺,并说我们不仅可以获得很便宜的住房价格,而且还有很便宜的餐饮优惠和每人价值三元的赌船入门券云云。
上到宾馆高层的房间一看,果然条件不错,拉开落地大窗的帘子,俄亥俄大河以及临江公园的美景尽收眼底。
我估算了一下,如果在其他地方,要住这样条件的酒店房间起码得收四五倍的价钱。这也就是说,这里的酒店吃住肯定是赔钱的,公司完全是靠赌博来赢利。如果所有人都像我们这样只吃只住却不赌的,公司大抵几天就要倒闭了。
幸好公司财力雄厚,无妨让我们这样的小人物揩点油水,决不斤斤计较。对于不赌的人,他们照样服务得彬彬有礼,照样是照顾得热情周到。以至人们良心发现,有钱出钱,无钱也要出力,离开以后到处向社会宣传伊凡斯维尔以及赌船公司的好处。譬如说我,直到现在为文也还是如此的乐此不疲大篇幅称赞,对之报恩不已。
这也可以让我们同时看到,发达国家的许多商业运作确实十分成功。品牌的精心打造,无形资产的苦心积累,在经营者的头脑里永远占领着重要地位。
伊凡斯维尔 次日早上,睡到太阳将近升到中天的时分,我才懒懒而起。
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检阅伊凡斯维尔市的有关资料,并细细查看了该市的老城区地图,遂得知该市乃为印第安那州的第三大城市,已有差不多二百年的历史,因此其老城区的规划和建筑,也就基本沿用了十九世纪的欧洲风格,古雅而不失摩登。
我又专门走出宾馆,散步至宾馆门口正对着的临江公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个城市本是建立在俄亥俄河的北岸之上的,并且位处伊利诺伊州、印第安那州和肯德基州的三州交汇之所,地理位置十分独特,商业和旅游资源都堪称得天独厚。
再信步踱入老城区,和风吹拂之中,但见街道整齐,楼堂气派,特别是那几座昔日遗留下来的政府大楼和假日酒店,于今观之仍可谓风韵犹存,一望而可想像当年是如何的繁华与风光。
我忍不住心里一阵激动,即打电话叫起还在宾馆熟睡的同伴,催促总要抓紧时间,不要辜负了这一座甚值凭吊和把玩的老城。
半个小时后,我们便一起上了车。
各人分工之下,我们或手拿老城区的导游图指指点点,或手握方向盘左冲右突,反正大街小巷时走时停,总之是对照着地图所示的各个标志性历史建筑物,逐一尽兴游玩,尽情拍摄。
然而平心而论,巡游在这个老城区上,即使我身为一个异乡人,其间的心情也是颇为复杂的。
一方面不禁甚为其曾经繁荣一时的种种岁月遗痕所折服,一方面又止不住要为其今时今日铅华洗尽的残旧而悲伤。
我们后来还专门开车进入到当年的一些高尚住宅区去参观,现如今那里面的大部分房子实际上都是空废著的,其情其景就更是令人感慨。
那些老院子、老别墅与老树,凛凛架势依然,却只可惜终难掩盖那小路也塌了,房梁也歪的,杂草丛生之百般尴尬。
我又注意到,那大部分别墅的门前都插著一块牌子,上书For Sale(出售)或者For Rent(出租)。
心生好奇之下,我便打听了一下价钱,原来无论出售或者出租的放价都已经是非常便宜了。但即使如此,整个社区也就只有极小部分的房子可见一些黑人家庭的影子存在,间或也曾见过一两个样子潦倒的白人脏兮兮靠坐屋下,双目无神地晒著太阳,让人联想到没落家族中的败家子下场。
我不太清楚为什么这些社区今日会沦落成这个样子,我只知道,现在伊凡斯维尔的高尚住宅区已经北迁到新城区那边去了。
最后,我们就去到了新城区,希望能看到一些新气象。
果然,那里的城市建设相当成功,属于那种典型的城镇化新型美式城市,生活和工作环境都相当不错,舒适、大方却并没有多少商业大都会的繁杂与喧哗。
我们在那里找到了一家福建人开的中国自助餐厅,进门以后年轻的老板和老板娘他乡遇故里,热情万分,还专门掏出自用的铁观音茶叶来招待我们。
当老板娘知道我们是从洛杉矶开车过来的时候,简直羡慕得眼睛都发蓝地嚷嚷起来:哇,我好想搬到洛杉矶去,听说那里的华人地位普遍不赖,唐人街好多好大,是真的么?
我们点点头。
她就又惊呼了起来:我真是太羡慕你们了。我们这里不要说想多见几个中国人都难,就是连日本人、韩国人、越南人等亚洲大老乡通通加在一起,也形成不了一条黄皮肤黑眼睛人的街呀!
这时她那一位长相憨厚的丈夫,就在一边搓着手很不好意思地轻声解释说:我们知道洛杉矶很好,但那里的住房是实在太贵的,目前我……
老板娘听到这里,便很懂事地侧了脸朝他怜悯地摇了摇头,不让他继续说下去了。
老板于是马上赔起笑容,一迭声地招呼我们一定要吃饱,而且吃完了以后不妨打包在路上,因为接下去一段路程恐怕不容易找到中餐厅了。
这对华人夫妻那阵子的表情、语气与热情,直令我们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说真的,直到此事过了许久许久,每当我一回想到当时的那一幕,心里都会不由自主地油然腾起一丝莫名的难过和感触。
我深觉得,漂泊海外的中国人真是不容易,可谓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人人都有一部可歌可泣的奋斗史。
由此我很想说一声,这些海外的中国人,值得我们身在祖国的中国人关爱和尊重。
绰号 告别伊凡斯维尔市,重上64号高速公路,不知是否因了前面在中餐厅里遇故里的缘由,我们这时的心情都有点酸酸的,说不出一种什么滋味来。
下一站是肯德基州的首府法兰克福(Frankfort),路程不近也不远。
为了使这段路程变得轻松一点,同时更重要的是希望能使我振作精神以便安全驾驶,同伴便赶在车子还没有走出印第安那州的领地之前,考了我一个问题。
她问:你每天埋头阅读各种关于美国的书,可是知不知道印第安那州人还有一个绰号叫做——Hoosier?
我一愣,当堂被问住了,只能老实回答说:不知道。
其实,我在美国的各种课堂上,基本上都是属于差班生的脚色,不单因为英语太差,而且出国前对中国以外的许多常识都知之甚少,所以“不知道”三个字几乎都快要习惯成为口头禅的。
这也许是不少读中文专业的书呆子们通病。通常古汉语好一点,外语就特别臭,毕竟有几个人能长著钱钟书先生那样的脑袋的?
不过偏偏Hoosier这个词儿,我仿佛还真的曾经听哪位朋友在不久前提起过的,印象中依稀记得大概就是“乡巴佬”一类的意思。并且,此语似乎也还不算是一句太过骂人的话,但同时当然也绝对不可能是一句尊称,也许含含糊糊地可以划入“戏称”一类的词性吧。
至于说到Hoosier原来还是印第安那州人的绰号,我就一点都不知道了。
同伴听了我的老实招供,点头称说我对词义的解释倒还接近她所了解的。
其实,她也是刚看完有关资料才知道印第安那州人居然还有此奇怪绰号。
并且据说,早在十八世纪的整个美国东南部,Hoosier一词就已经被广泛地用来描述那些野蛮人,特别是指那些无知、吹牛、粗鲁甚至不守法的家伙的。
我又觉得奇怪,即虚心请教:为什么要给印第安那州人起这样一个绰号呢?我们在伊凡斯维尔市里所遇到的每一个当地人,好像都特别有礼貌的。
同伴马上送给我一个美式表扬:Good question!(这个问题提得好!)
她接着给我介绍,原来先前也有许多像我一样“好学求真”的美国“有识之士”,曾经专门提出并且研究过这个问题。
譬如一九八七年,美国主流传媒《华尔街日报》就曾把民间流传的一系列关于该词的来源说法都征集起来,全部予以刊登,让大家讨论真伪。
还有一位叫做皮克翰(Peckham)的学者,更是为此专门撰写了一部学术著作《印第安那:二百年历史》。在该书中,作者宣称同意大多数历史学家的一个共同意见,这也就是说:关于历来人们对于Hoosier一词各种五花八门的解释本身,是绝对要比事实本身更富创造性和意义的。
那么历来人们究竟对Hoosier一词的来源都有些什么说法呢?
同伴后来一说,几乎听得我要笑岔了气,还真的差点就没把车子开进了玉米地去。
原来归纳起来,充满创造性的美国人对Hoosier的词源大概有以下多种主要注解,而这些注解又是一个比一个好玩和精彩的——
第一种说法是,一八二五年,有一个名叫Samuel Hoosier 或 Hoosier的工程承包商十分具有社会影响,而那时在他手下干活的那些开发俄亥俄运河的工人,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于印第安那州的,这样当时人们为了说话方便,就把他们统称为“Hoosier的人”或者干脆就叫“那帮Hoosier”。久而久之,Hoosier就成了印第安那州工人的代号。
这个说法表面听来好像头头是道,仔细一想却是疑窦重重的。表述很严肃,内容很荒诞。
第二个说法则比较富于平民搞笑色彩,竟指称Hoosier一词无非只是来源于很早以前一次印第安那拓荒者的失惊之喝。据说某一天,有个拓荒者在自家的小木屋中被一阵突然的敲门声惊了一跳,随即脱口大喊一声道:Who's here?(谁呀?)后来,那句惊喝声便随着不速之客的敲门故事“一传十、十传百”地传开去了,于是这个印第安那拓荒者的失惊喝语,就逐步演化成了一个近音词——Hoosier,并发展为印第安那州人的一个代名词。
这基本上是扯淡!
第三种说法就更离谱和骇人听闻,偏偏故事的提供和解释,竟然来自于印第安那州的著名诗人James Whitcomb Riley之口。当时诗人言之凿凿地披露,本州的拓荒者从来好勇斗狠,每当他们之间发生一点什么小口角,就都总要发展到大打出手的,而且一打起来就都喜欢争相把对方的耳朵给狠咬下来。有一次,南部印第安那州的一家旅馆里又发生了这样的斗殴。事后不久,刚好有一个外地人前来入住,当他推门发现自己的靴子一不小心踢著了一小块人体的器官时,就奇怪地问道:Who's ear? (谁的耳朵?)于是,他一语成名,但成就的却是印第安那州人的Hoosier之名。
这个说法听起来,实在让人觉得印第安那州早期的居民是有点野蛮和残暴的,并且乎还带有另一样挖苦的意味。
此外还有一个听来不那么标新立异却反而更具可信性的说法是,该词可能源自于Hoozer——古英格兰昆布兰旧郡方言中的一个单词,其意思为“高地”。据说,这个词后来就被泛指为那些生活在高地的乡巴佬们,同时意指野蛮而毫无教养。
这个说法好像比较有语言学的考究色彩,因而得到许多人的认同,但也有许多人觉得这样的解释一点都不好玩了。
不管怎样说,这诸如此类的讨论结果,却是让我一路开车都难以忍俊。
临末,同伴还要一本正经地问我:那么,请问你认为哪一种解释比较可以接受?
我听了只管大笑,依然回答:不知道。
同伴就继续说,当时《华尔街日报》是把事情搞得有点沸沸扬扬的,幸而读者倒是觉得十分有趣,万分过瘾。
最后此事竟然还引得印第安那州的时任州长罗伯特(Robert) 都按捺不住,也要跳出来说上几句。这位老兄给《华尔街日报》断然投书宣称:Hoosier一词的来源应该是一个永远秘密,人们没有必要再去探究!更何况那些因为某种原因而不幸在他乡漂泊的灵魂,可能会继续将Hoosier当作自己的名字,而我们Hoosier也将继续为他们这样做而感到欣慰的。
此信应该说是比较具有人情味的,希望大家尊重印第安那州这一由来已久的特别称谓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尽管其字里行间是有点和稀泥的意思,而且明显缺乏科学求实的态度,但《华尔街日报》还是借机把这次的讨论就此打住了。
当然,那众多参加过讨论的学者并不会如此轻易地去买罗伯特州长的账,他们坚持认为,其实通过这次有益的讨论和探究,人们毕竟把其中一个重要的情况给搞清楚了。
那就是:不管该词的来源如何, Hoosier这个印第安那州人别名的广泛使用,肯定是始发于十九世纪美国的一些文学作品,诸如Edward Eggleston的小说《The Hoosier School-Master》和Riley的诗以及其他报纸上散见的各种文章等等。
这对于历史学家们来说,也是一项不小的收获。
然而我不是历史学家,所以并不认同他们的感受。
我对同伴说,其实最大的收获,只不过是传媒通过这样的讨论娱乐了大众,包括现在娱乐了我们。
世间许多事情就其本身而言,是很难说出具有多少价值的,毕竟价值的判断是首先建立于判断价值的标准如何。标准就是角度,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产生不同的标准,由此决定了价值与价值评判总是见仁见智的,往往难以统一。
同伴似乎也很同意我这样的看法,并且她认为自己从中最欣赏的倒更加在于美国人处事的那种态度:即使看似多么严肃的事情,他们都可以像玩一样地去对待,并在那种开开心心的玩的过程中,就顺带着把事情也干成了。
我说,正是。或者更严格地讲,在后现代社会,他们这些美国人其实也许还并不最在乎于追求着要干成哪样事情的,他们最享受的恐怕只是干事情本身的那种过程。
现在是传媒时代了,美国人普遍已经越来越不太喜欢通过动脑筋去思考问题,从而判别是非。
社会的倾向往往只是舆论引导的结果,美国人乐于接受人云亦云的社会现实。
所以他们一方面把诚信看得至为重要和高尚,一方面才能总是那么放心和开心。尽管由此美国人就常常会受传媒的误导或者被政客甚至政府所蒙骗,但毕竟放心是当时的,开心是当下的,而鉴定和价值评判毕竟是后来的甚至是他人的。
他人的鉴定与评判是否客观,结果与价值观是否跟自己一致,其实并不那么重要,甚至一点都没有意义。
这说到底,大部分美国人首先关心的是个人和个人的感受,只要并非原则问题,不妨在开开心心的各种荒诞式讨论中不了了之。
这样的生活态度,我觉得未尝不好,因为这样的生活才可以让人活得不累。
同伴听我一番感言,不觉失笑。
她一指窗外道:不错,你说得很好。譬如今天这一路上,我们为此话题就已经很开心,你的车也开得很好。对吧?
我看路边的指示牌,哦,原来不在意间,我们已经进入肯德基州了。
于是大家一齐说声:Bye-bye,Hoosier!
别了,印第安那州的伙计们!
(未完,待下期续)

